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堅決查處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營造和弘揚崇尚廉潔、抵制腐敗的良好風尚。
腐敗是危害黨的生命力和戰鬥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反腐敗鬥爭就一刻不能停,必須永遠吹衝鋒號。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鞏固發展。但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各種隱形變異、曲線斂財、翻新升級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層出不窮。
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副主任羅佛生總結認為,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表現形式大體呈現三個特點:一是多發於新興事物、新興領域,或者平時關注少、容易忽視的環節,由於監管機制不成熟、不嚴密,成為腐敗分子新的作案目標。二是行權辦事手段的“新”和“隱”。領導幹部隱身幕後操縱,由親屬和特定關係人代言辦事或收錢得利,隔斷辦事和收錢的直接聯繫。三是利益實現方式更趨隱蔽,出現低買高賣的交易型受賄,委托理財獲取高於正常水平收益的委托理財型受賄,出借資金獲取高額利息的高利轉貸型受賄,親屬或特定關係人吃空餉的掛名領薪型受賄,在位辦事、退休收錢的期權型受賄,收受比特幣、以太幣等數字貨幣型受賄,等等。
“近些年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呈現手段智能化、隱蔽多樣化、危害潛伏期長等特徵。”江蘇省無錫市紀委監委第六審查調查室主任許富偉說,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出現,是為逃避監管,迷惑組織。“但無論腐敗形式和手段披上何種‘隱身衣’,都難掩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本質。”
結合各地案件查辦經歷,多名紀檢監察幹部認為查處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存在發現難、取證難、定性難的特點。這也體現在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工作中。
受賄與行賄如同一枚硬幣上的正反面,二者一體兩面、相伴相隨,必須露頭就打、堅決懲治。在具體查辦過程中,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建龍注意到,行賄行為治理難存在一些現實原因。如行賄受賄多是單對單的現金或實物交易,取證難度大。對行賄行為的懲治方式主要是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場禁入、資格資質限制、行政處罰等,聯合懲戒機制尚不完善,行賄人的違法犯罪成本很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