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國統會”作出“八一決議”之後,海基會改變了不願意談政治問題的態度,隨即在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進行會談,集中討論兩岸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大陸方面主談代表是周寧,台灣方面主談代表是許惠祐。雙方代表各提出五個文字表述方案,由於台灣的方案中包含著所謂的“對等政治實體”等文字,并沒有被大陸所接受,而大陸的方案也沒有被台灣所接受。為了避免會談無成果,原預定兩天的談判不得不延長時間,此時台灣代表許惠祐又向大陸代表口述三個新的表述方案,并稱是獲得台陸委會同意的。其中第三個方案引起大陸代表的關注和認可。這個文字方案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唯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③在這一基礎上,香港會談結束。
為了確認海基會許惠祐在香港會談所表達的內容有效性,11月3日唐樹備副會長要求海協會副秘書長孫亞夫同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聯絡,表示海協會尊重并接受海基會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的建議,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另行協商。接到海協會的聯絡電話之後,台灣的海基會公布了新聞稿,并把該新聞稿通過傳真送到大陸海協會。該新聞稿說,“主管機關同意該會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一個中國’原則的意見,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將根據‘國統綱領’和‘八一決議’加以表達。”④
為了進一步確認海基會在10月30日補充方案的第三方案的有效性,以及考慮到這一方案同海協會所提第四方案有接近的部分,海協會對海基會補充方案第三案稿的文字作了修改,并於11月16日致函海基會,將海協會口頭表述要點通知對方,其內容如下: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并將海基會的口頭表述記錄作為附件附於其後。該函於當天媒體正式對外公布。⑤
在接到大陸海協會的信函之後,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代表陸委會和海基會發表談話,對海協會來函表示歡迎。12月3日海基會正式復函海協會,確認了11月16日口頭表述兩岸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海協會的信函,未對海協會的信函提出異議。由此,“九二共識”所強調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共識正式形成。
3.“九二共識”形成的政治意義及其發展
在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的過程中,“九二共識”的形成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該共識一方面確認自1949年以來,兩岸儘管存在著嚴重的政治分歧,但國家主權沒有因為這些政治分歧而分裂,表明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政治事實。同時也確定了兩岸未來在處理事務性問題時也會在這一框架下進行。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政治架構得到了海峽兩岸的正式確認。
在“九二共識”逐步形成的基礎上,大陸海協會出面邀請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到大陸訪問。在汪道涵會長向辜振甫董事長發出邀請之後,辜振甫表示願意在新加坡同汪道涵會長見面。經過雙方的溝通,確定於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舉行。這是兩岸從1949年以來,首次以民間機構的代表的名義進行會晤,也是在“九二共識”形成基礎上推動了會長級別的互動,開啓了兩岸交流的新篇章。
從1990年兩岸紅十字會金門會談開始,兩岸逐步因應事務性磋商的需要,相繼成立了民間交流的窗口海協會和海基會,從而進一步明確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相互定位。不可否認,1992年台灣“國統會”所通過的“八一決議”,台灣當局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并強調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兩岸在一個中國的認識上,形成共識的最初交集點。
“九二共識”的形成是雙方工作人員精心努力的成果,本應該可以沿著這一政治基礎大力推進兩岸關係的發展。但是島內政治出現了巨大變化。李登輝在逐步掌握台灣政壇的實權之後,就急不可耐地亮出“台獨”本質。1995年6月李登輝因私竄訪美國,在康奈爾大學時發表講話,聲稱所謂“‘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等等,公然打出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立場,引起中國政府的強烈不滿。同年7月開始的半年多時間裡,中國大陸在台灣海峽進行了一系列的導彈和軍事演習⑥,打擊了“台獨”分裂勢力的囂張氣焰。1999年7月李登輝接受德國媒體采訪時,拋出了“特殊兩國論”,企圖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事實改變成“特殊兩國”。這是台灣當局企圖改變台海現狀的最初舉動,破壞了兩岸和平交往的基礎。2000年3月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贏得島內選舉,為了化解陳水扁在“一個中國原則”上的尷尬,時任台灣陸委會主任蘇起於4月28日參加淡江大學舉辦的一次研討會上提出一個新名詞:“1992共識”或“九二共識”,英文叫1992consensus。他認為,這個名詞指涉的是兩岸緩和經驗,基調是溫和的、善意的,同時也具有足够的包容性,衹要說“回到九二共識”,大家都可以過得去。⑦由此,“九二共識”的這個專用術語很快就被廣泛接受。
三、“九二共識”是以國體為基礎的政治共識
“九二共識”本身是兩岸妥協的結果,通過淡化處理海峽兩岸政體內涵,去尋求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國體共識”。在1992年的節點上,中國大陸對於如何處理兩岸問題的立場是清晰明確的,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一點被台灣當局所接受。這一共識雙方都能接受的部分,就是兩岸同屬於中國,中國大陸經常會進一步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當局的“八一決議”則更進一步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以上的說明都是在國體的概念範疇中的解釋,在這一“國體共識”中兩岸都堅守了一個中國版圖和主權的完整性,沒有涉及政體的概念。
至於政體的部分,兩岸有完全不同的解釋,這些解釋凸顯了兩岸之間存在的政治分歧。自從1971年10月聯合國通過決議驅逐了當時國民黨當局(蔣介石集團),從法理和現實的角度都清晰地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唯一合法代表。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是遲到的正義,比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晚到了22年。早在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已經決定了1911年成立的“民國政府”被推翻的事實。要讓一個已經被推翻的政體再回到政治現實中是不現實的。
問題的關鍵在於,被推翻的民國當局帶著殘兵剩將退守到台灣島,不願意接受政治上失敗,在美國冷戰對抗的需求下,口口聲聲要重新反攻大陸。由此出現了兩岸的政體之爭。在1979年之前,兩岸之間的衝突尖銳對立,彼此除了依靠武力對抗之外沒有其他選擇。1979年大陸開始推動改革開放的政策,希望兩岸能够務實地和平解決彼此的政治分歧,最終實現國家統一。這也是1979年《告台灣同胞書》發表的背景。要和平談判解決兩岸問題,就必須要面對尚未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管理的台灣島上的行政管理部門。“九二共識”并不意味著中國大陸接受了台灣島上的行政管理政體,而是兩岸在“國體”上相互確認的共識,而非是政體上的相互承認。島內的一些學者把“九二共識”稱之為“一中各表”,這是一種不準確的解釋,是在把國體概念同政體概念混為一談。
2000年和2016年,台灣島上的政治生態又發生了新的變化。主張“台獨”分裂行為的民進黨掌握了政權,由於他們的“台獨”主張,挑釁到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國家主權,使得兩岸兩會無法繼續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行溝通和交流。
四、“九二共識”與民進黨掌權的兩岸關係
“九二共識”形成之後,一方面制約了島內“台獨”分裂分子企圖把台灣從中國領土主權中分裂出去的可能,同時也為兩岸關係的發展提供良好交流環境。名符其實成為兩岸和平發展的定海神針。
在陳水扁時期,他剛剛上台之後就公開宣布要堅持“四不一沒有”的政策⑧安排,可是在他的8年任期中,他并沒有做到許下的政治承諾。2002年8月陳水扁在“世台會”上公開拋出兩岸是“一邊一國”的主張,聲稱兩岸是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他在仿效李登輝的“特殊兩國論”,想用“兩國論”的方式推“台獨”政策。在陳水扁的第二任期,2006年2月27日在其主持台“國安會議”後作出決定,宣布終止運作“國家統一委員會”,不再編列預算,原工作人員歸建;同時宣布“國家統一綱領”也終止適用。2007年9月在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他還拋出了“入聯公投”案,結果被台灣選民所否決。
馬英九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之後,在2008年5月22日馬上就明確指示海基會致電海協會,表明接受“九二共識”的認識,願意就兩岸的事務性問題進行協商。由此,海協會和海基會之間的事務性會談開始重啓,兩岸在半年不到的時間裡,開啓了兩岸大三通,實現兩岸民衆的大交流。在馬英九任期的八年中,兩岸通過兩會的交流與合作,簽訂了23項涉及兩岸關係方方面面的事務性協議,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做了重要鋪墊。2015年11月7日,兩岸領導人實現了在1949年之後首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會晤,再次確認“九二共識”存在的重要意義。
2016年1月,蔡英文當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但是蔡英文并不願意接受“九二共識”作為其處理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2016年5月20日在其就職演說中⑨,雖然她在演說中提到兩岸求同存異的思路,但是她并不明確表示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使得兩岸兩會的交流出現新一輪的停罷。2016年10月4日,蔡在接受華爾街日報采訪時明確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宣稱海峽兩岸領導人會面“不應預設條件”。2021年10月蔡英文發表雙十講話,態度鮮明表達所謂的“‘中華民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政治立場、要站穩所謂的“四個堅持”等新版“兩國論”的言論。蔡英文的這一政策宣示,已經亮出其“台獨”政策的本質,顯示出她要站在中國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對立面進行徹底對抗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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