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鄉市原交通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負責人劉某某面對市紀委監委幹部的回訪,談起幾個月前自己受到的處理,依然感到組織的溫暖。
受處理還心存感激,為何?原來,2021年,該工程部負責金藪鄉等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工作,當年4月底,該公司將報批資料提交省住建廳審核,因系統原因一直未能獲批。為確保按期完成工作,工程部部長劉某某在土地報批手續未獲批准的情況下,先行進行污水處理廠建設,該行為受到湘鄉市自然資源局的行政處罰。
作為黨員幹部,劉某某未批先建的行為該不該受黨紀處分?對該問題線索進行處置時,存在不同聲音。最終,經過全面核實瞭解,大家統一了思想。“經查,劉某某為完成重點項目搶抓工期未批先建,出發點是為了工作,事後也及時補齊相關手續,適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中相關條款。”湘鄉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三個區分開來”,對劉某某進行批評教育處理,免予紀律處分。
湖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表示,將繼續加強統籌協調,充分凝聚各方工作合力,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改革創新的幹部護航,為遭受不實舉報和誣告陷害的幹部澄清,幫助受處理處分幹部重新振奮起來,著力涵養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積極向上的幹事風氣,推動全省形成幹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生動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