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導,“舒適堡”灣仔分店近日以“Healthy”品牌重開,職員要求舊會員簽署“申請取代舒適堡提供剩餘服務同意書”,當中列明“Healthy”並無提供舒適堡餘下服務的義務。消費者委員會昨日(13日)在網站答疑,指Healthy的“同意書”條款細節並不清晰,既然舒適堡一方沒有為轉換手續設下期限,建議消費者不用急於簽署,可再觀察一段時間,待商戶提供更多資訊再作出知情選擇。
消委會表示,“同意書”未有注明營運“Healthy”的公司名稱,即目前為止,消費者未能掌握營運商的背景、資歷及狀況;“同意書”也未有提供“標準客戶協議書/健身合同”及“營運守則及規定”的條款。同時,根據該份同意書,“Healthy對教練及課堂的日期/時間安排有最終決定權”,亦指出“沒有向‘消費者’提供取代‘舒適堡’剩餘服務的義務”,意味著消費者最終未必一定會享有原有服務或服務水平。
消委會又指出,消費者貿然同意向Healthy提出申請,不論申請是否獲批,或會影響消費者對舒適堡的申索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