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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氣候資金目標呼喚“行動派”
http://www.CRNTT.com   2024-11-28 10:11:47


  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近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在阿塞拜疆巴庫閉幕。此次大會達成了2025年後氣候資金目標及相關安排。近期召開的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里約熱內盧峰會也高度關注氣候變化尤其是氣候資金議題。峰會宣言強調,“擴大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融資和投資。有必要迅速、大幅增加氣候資金,使其躍升至萬億美元量級。”

  專家表示,從G20到COP29,國際多邊會議對氣候變化的關注釋放出一定積極信號,但後續落實是關鍵。氣候資金是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支撐。發達國家應切實履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義務和責任,助力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

  新目標亟待落實

  在“巴庫氣候團結契約”一攬子平衡成果中,新的氣候融資集體量化目標(NCQG)成為備受矚目的焦點。COP29要求發達國家帶頭於2035年前每年提供和動員至少3000億美元,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家氣候行動。大會還呼籲,到2035年從各種來源為發展中國家每年動員至少1.3萬億美元氣候資金。

  資金問題一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痛點和難點。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孫永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COP29達成NCQG,說明各方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和緊迫性有高度共識。各方認識到,氣候資金是採取氣候行動、實現減排和適應目標的關鍵支撐。從最終達成的協議文本看,COP29呼籲所有參與者共同努力,強調發達國家締約方的責任,並鼓勵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南南合作等方式作出貢獻。協議文本釋放出加強氣候治理國際合作的積極信號。

  不過,新的氣候資金目標與實際需求之間仍存在差距。聯合國此前召集的專家小組估計,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每年將需要2.4萬億美元以滿足氣候和發展需求。多個來自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團表示對NCQG深感失望。中方代表強調,會議達成的NCQG成果文件中,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遠遠未能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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