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現實路徑——基於對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思考 作者:陳澤光(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陳麗珍(福州),福建社會科學院現代台灣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通訊作者;蘇美祥(福州),福建社會科學院現代台灣研究所負責人/研究員
【摘要】構建台海兩岸學分互認體系是推動兩岸高等教育高質量融合發展的現實路徑,在這方面,歐洲學分互認體系的成功經驗提供了良好範例。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具有深化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促進兩岸青年加深認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重要意義,應當堅持以學生需求為中心、以課程建設為抓手、以校際試點為推動、以層次漸進為路徑、以大陸高校為主體的原則建構兩岸學分互認體系。建立兩岸高校學分互認框架協議、認證一批高水平大陸高校牽頭參與、開設一批滿足台生需求的特色課程、制定學分互認體系的實施細則,是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構建思路。
學分互認是高校在學分制背景下對學生在不同學校修習學分予以承認或換算的機制,使學分具有隨學生流動而纍積和延續的功能。①學分互認可以擴大學生的學習自主權,提升高校的教學資源利用率,有助於高校與高校、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交流互動。因此,學分互認在促進校際交流方面的現實作用與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現實需求不謀而合,它在推動台海兩岸高校以及兩岸青年學生交流方面都具有重要價值。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據此,以學分互認體系建設為現實路徑,推動兩岸高等教育高質量融合發展,對於兩岸融合發展而言具有積極意義。
一、學分互認的國內外發展現狀
學分互認是評價地區間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情況的重要指標之一。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經歷幾十年發展,理應朝著更加精細化的合作路徑推進。通過考察國內外學分互認的發展現狀,可以更為清晰地認識到兩岸進行學分互認的現實基礎。
(一)學分互認的國外發展現狀
國外尤其是西方國家在學分互認體系建設方面處於領先狀態,比較成熟與完善的主要有歐洲學分互認體系(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ECTS)、美國各州的學分銜接和轉移政策、澳大利亞資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AQF)、加拿大學分轉移制度等。②其中,因ECTS建設時間早、參與國家和高校衆多、實際成效顯著,具有較強的代表性。依據歐盟的解釋文件《ECTS用戶手册》(《ECTS Users’Guide》),對這一學分互認體系的基本內容與特徵進行分析,可以瞭解國外學分互認的最新發展情況。
ECTS創立於1989年,作為當時歐洲學生交換項目——伊拉斯謨計劃的一部分,最初目的是幫助學生在國外學校學習時所獲學分可以轉換到本校。其後,隨著旨在整合歐洲高等教育資源、消除學生流動障礙的博洛尼亞進程的推進,繼而發展出學分積纍的功能,并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已然成為實現歐洲高等教育區內部高校學生自由流動與學習的重要制度體系。根據《ECTS用戶手册》的定義,ECTS是一個以學生為中心的學分積纍與轉換系統,秉持學習、教學與評估過程的透明化原則,旨在通過認可學業成就、資格證書與學習期限來促進課程規劃、知識傳遞、學習項目評估以及學生流動。③它可以應用於所有高等教育項目,不限制授課方式、學生身份(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學習環境(正式、非正規和非正式學習),使學生能够將在國外學習期間所積纍的學分轉換為在本國機構學習的資格。④
在分析ECTS的相關文件與實踐活動中,其便利性與保障性的核心特質十分突出,具體可闡釋為:第一,學生學習的便利性,ECTS設計的根本出發點是“以學生為中心”,滿足學生學習需求、促進學生自由流動、幫助學生綜合發展是根本目的;第二,機構認證的便利性,為了使學生在不同國家、院校之間的流動更加便利與透明,學生獲取的學分在歐洲高等教育區範圍內的高等教育機構都可得到權威認證;第三,鼓勵參與的保障性,歐洲學分互認體系標簽和附加文憑標簽的設置對發揮高校積極性、保障ECTS的有效推行具有重要意義,前者是對有效建設ECTS的高校所授予的榮譽,後者能證明高校在授予附加文憑方面的規範性與有效性。⑤
(二)學分互認的國內發展現狀
大陸及台灣的許多高校都各自有學分互認制度,兩岸之間的部分高校也已實現了不同程度的學分互認,但實施範圍有限,還存在較大的改進與完善空間。
就大陸高校學分互認情況來看,一些地區的高校開展了規模較小的學分互認,如北京學院路地區高校教學共同體、上海東北片高校合作辦學、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生跨校選課、沈陽北片高校跨校選課等,在跨校選課、開設輔修專業、校際學生交流等方面實現了學分互認。⑥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九所大陸頂尖高校組成的“九校聯盟”為例,該聯盟旨在通過加強深層次合作與交流,利用優質辦學資源互補優勢,更好地培養拔尖人才。⑦九所高校共同實施本科生聯合培養,主要開展課程學分互認和學生第二校園學習交換,交換學生可以在另一學校進行一學期的學習,九校互相承認交換生在他校學習和交流期間取得的課程成績與學分。⑧
就台灣高校學分互認情況來看,其實踐經驗較大陸更為豐富,在形式上也較多樣,主要包括:第一,由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支持、面向全台灣高校的學分互認,最具代表性的是“台灣教學資源中心計劃”,該計劃設計了綫上教學資源與綫下教學活動相結合的教學模式,主要開設暑期通識課程,台灣高校都可加入該計劃進行課程資源開發與學分互認,學生可自由修習,并在專門的課程平台“夏季學院”進行學分認證;第二,特定高校聯盟內部的學分互認,比如由台灣東吳大學、銘傳大學、淡江大學等12所私立高校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開設了面向聯盟內部學生的校際互選通識課程,學生最多可跨校選修兩門通識課程,通過考核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并轉換納入至本校畢業學分要求之中;⑨第三,單個高校面向多元主體的學分認證,一些高校會將自身高質量的跨領域課程資源向其他高校開放,如東吳大學規定其除“創意人文”之外的所有課程均向各大學院校、各種學制的學生開放修讀,實現了課程資源的共享與學分的轉換。⑩
就兩岸之間高校學分互認情況來看,大陸一些省份的高校與台灣高校開展了校際間的交換項目,其中以與台灣距離最近的福建省高校為典型,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等高校與台灣高校開展有本科生與研究生層次的交換項目。如廈門大學與34所台灣高校簽訂有合作協議,可以選派學生進行一學期的短期交流,雙方高校會將本校相關院系課程或全校課程向交換生開放,學生修習課程經考核合格即可依據成績單在本校進行學分認定與轉換。此外,閩江學院、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部分福建高校與台灣高校還開展了本科與專科層次的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在學分互認的基礎上實現了人才培養模式的銜接,是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的典型成果。而諸如浙江、江蘇、北京、上海等大陸較為發達省市的部分高校也與台灣高校開展學生交換項目,交換生所修學分均可互認,大陸中西部省份高校與台灣高校的交流合作則相對較少。整體來看,兩岸高校間的學分互認仍處於自發性發展階段,合作高校的地域分布不够均衡,尚不具備規模效應。
結合歐洲ECTS以及兩岸高校學分互認現狀的分析,可以認定,當前已經具備建設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現實基礎,表現有三:第一,兩岸高等教育的課程體系與人才培養模式大體相近,并且語言、文化相通,師生間、學生間交流沒有障礙,具有ECTS所不具備的學生流動性方面的先天優勢;第二,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已有40年歷史,以福建為代表的大陸沿海省份高校與台灣高校具有深厚的信任基礎與成熟的合作經驗,將學分互認體系化、制度化也符合兩岸高等教育發展的現實需求;第三,隨著台生赴大陸交流學習的人數日益增加,建立兩岸學分互認體系也是順勢而為,能够更好地服務於兩岸青年學生的交流互動,尤其是推動更多台灣青年學生赴大陸交換學習,加深其對大陸社會文化的全面認知。在此等現實基礎上,深入探討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意義、原則與路徑,將更有助於我們依循從宏觀到微觀的認知思路來理解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現實路徑。
二、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現實意義
鑒於兩岸關係發展現狀,探討兩岸學分互認體系建設的現實意義,就不止於教育層面,也應在社會與政治層面助推兩岸融合發展以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體來看,這一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深化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必然要求
自1981年大陸高校開放對台招生以來,兩岸高等教育的互動往來已持續40餘年。但時至今日,兩岸高校間的交流合作仍然在地域覆蓋範圍與體系機制建設上具有较大發展空間。反觀歐洲地區的ECTS,建立之時歐盟尚未誕生,但仍能在當時歐洲主要國家之間達成共識并實現穩步推進發展,為之後歐洲高等教育的共同繁榮進步起到了關鍵性作用。大陸和台灣文化同源、民族同根,從現實基礎來看,在一個國家內部實現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將會比歐洲的國家之間建立ECTS更具優勢。因此,包括學分互認在內的一系列兩岸高等教育制度安排,是深化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推進制度化建設的必然訴求。⑪而制度化的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則是兩岸高等教育實現高質量融合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促進兩岸青年加深認知的關鍵因素
通過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兩岸高校互派青年學生到對方學校學習,能够幫助青年在直接接觸當地社會文化生活的過程中加深對彼此的理解與認知。尤其對台灣青年而言,他們在大陸的學習不僅是學業知識層面,更是社會認知層面。他們可以在真實的大陸社會環境中感受到,兩岸存在的一些客觀差異并非是阻礙兩岸交流的因素,民進黨當局依托島內輿論惡意歪曲大陸形象,也會在兩岸青年的現實交流中不攻自破。有調查顯示,在陸發展的台灣青年,多數會主動改變自己過去對大陸的負面認知,調整自己的價值判斷,更加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甚至於國家統一。⑫因此,作為青年群體的主力,高校學生的互動與交流能產生明顯的正面效應。也就是說,雖然台生來大陸交流是在教育領域開展,但其心理認知與情感態度將會在社會、政治、文化等多維領域得到正向發展,這對於兩岸青年基於理性、全面、平等的思想前提進行友善交流大有助益。
(三)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石
陸生和台生在兩岸高校青年學生流動中是最為活躍、也是最具指標性意義的群體,他們能够充分發揮在兩岸和平發展中的“正能量”功效。⑬有學者研究指出,旅游、游學等短期交流行為對於提升台灣民衆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實質作用不大,衹有能對大陸社會進行足够長期涉入即“深度登陸”才能真正提升其中國人身份認同。⑭因此,通過構建兩岸學分互認體系的方式,促使兩岸青年學生交流尤其是台生赴大陸交流,在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的中長期生活體驗中加深自身的中國人身份認同,是破解民進黨當局“天然獨”謬論的有效手段,更是通過青年這一關鍵群體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未來要靠青年,衹有在兩岸青年加深對彼此正確認知的基礎上,兩岸發展關係才有更進一步密切的可能。在當前兩岸官方交流難見成效的現實背景下,藉助具備民間基礎的高等教育領域開展交流合作將是推動兩岸社會融合發展以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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