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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海長寧消防在程家橋街道機場新村社區開展了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進社區主題日活動(圖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國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印發《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國家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規司高級指揮長劉激揚介紹,措施從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服務指導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惠及企業群眾的具體措施。
劉激揚說,措施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簡化行政許可辦理程序,對於僅變更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時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可以不提供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救援機構直接辦理安全檢查許可文書並依法開展現場核查。
在規範涉企檢查方面,措施要求嚴格控制消防監督檢查頻次,同一單位在年度內首次檢查未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除了舉報投訴核查等特殊情況以外,本年度內可以不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同時,要求消防監督檢查事前要公開檢查計劃、事後要公示檢查結果,實行全過程公開。
措施提出,進一步推行便民執法。實施柔性消防執法,處罰決定書送達時,要說明法律救濟途徑。為便於當事人及時收到執法文書,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採用電子郵件、移動通信、互聯網通訊工具等能夠確認其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送達執法文書。
此外,措施明確進一步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針對社會單位對消防技術指導的需求,各級消防救援機構可以依單位申請,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在服務社會需求方面,縮短註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由不超過20個工作日壓縮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劉激揚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強化組織落實,深入挖潛、回應企業群眾期盼,持續推出一批可感可及的便民服務舉措,例如進一步規範行政檢查行為,減輕企業負擔;出台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嚴格設置頂格罰款和高額罰款的適用情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