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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中評社 袁曉麥攝) |
發揮香港優勢 積極助力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建設
中評社記者:香港今年將正式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您認為這一公約的落地,將如何為香港的國際調解事業增添新的動力?
梁美芬: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重在制度對接、規則函授,堅守一國之本,用好兩制之利。2023年,我在兩會提出了讓粵港澳大灣區共享香港法治品牌的建議,這一提議得到了中央、大灣區以及特區政府接納及推動。上周,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 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將港資、港法、港仲裁由前海推廣至大灣區九市。隨著國際調解院即將在香港正式簽署和落地,今年我計劃利用調解機制提出新的建議。目前,香港除了傳統的IPO業務,以及正在推動的黃金市場、伊斯蘭市場等新業務外,我認為可以考慮推動大灣區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的發展。具體而言,就是建立一個調解平台,匯集法律、金融、經濟、會計、投資、基金公司、天使投資人等各類專業服務。當企業面臨經營困境,可能出現清盤、售賣的情況時,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調解機制,在清盤之前協助企業尋找合適的買家,這可能對交易雙方都更有利。
當前市場資金充裕,但投資者普遍持謹慎態度,這本質上是信心的問題。如果能夠通過調解機制提供一個專業平台,讓有意向的買賣雙方在清盤前有機會進行協商談判,這將帶來三個主要好處:首先是幫助企業保住產業;其次是增加投資機遇;第三是實現價格的合理平衡,賣方希望獲得合理價格而不是清盤後的零收益,買方則希望以較低價格收購,雙方可以在平台上尋求雙贏方案。舉例來說,如果某個企業有意進行併購,若等到對方申請清盤後才介入,往往會面臨債權人眾多等複雜問題。因此,提供一個事前談判的機會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這樣的調解平台,各方都知道可以在這裡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平台上會有眾多專業人士掛單,為企業提供爭議解決服務。
我認為大灣區需要建立這樣的平台,吸引內地企業前來。只要企業在香港或廣州等大灣區城市有貿易往來,都可以使用這一機制。海外投資者如果想在大灣區進行投資或交易,都可以通過這個平台進行調解。這不僅能創造就業機會,還能帶來更多投資機遇,這也正是大灣區概念的具體實踐。以恒大案為例,我們看到它選擇在美國申請清盤,這就並非我們所期望的。如果企業能在清盤前通過調解機制尋求解決方案,或者即使要進行清盤,也應優先考慮在香港進行,就既符合普通法體系,也能讓資源留在本地。在當今時代,我們不能被動等待,而是要主動出擊,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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