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失靈是物業管理行業亂象滋生的另一重要原因。據瞭解,2008年《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後15年未進行修訂完善,其中規定市房產管理監察大隊履行行政執法職能,但在2019年該大隊就已撤銷,物業管理執法成了“真空地帶”。
系統施治迫在眉睫,成都市紀檢監察機關貫通查改治,既嚴肅查辦案件,又同步開展以案促改促治,推動物業管理領域標本兼治。
“管黨治黨‘寬鬆軟’,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內部監管制度空轉,政策制定、決策程序、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制約監督方面存在短板盲點……”物業管理領域系列案件發生後,成都市紀委監委向市住建局黨組發出以案促改通知書,明確指出案件暴露出的主體責任缺失、內部監管制度空轉、紀律教育虛化等問題,逐條逐項提出整改措施。結合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發現的系統性、普遍性問題,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向相關行業部門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履職提示函、工作建議等37份,督促加快實施前期物業招投標、信用評價、企業履約等一系列改革。
成都市紀委監委召開全市住建領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督促市住建局黨組深入檢視查擺問題根源,召開以案促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2輪政治談話;成立整治工作專班,將物業領域集中整治作為重中之重,系統推進管理體制、制度機制重構,強化行業指導、壓實行業自律責任,培育清廉行風。
集中整治重點也從行政主管部門延伸至物業協會、中介機構、物業公司等相關主體。以系列案件為切口,成都市開展整治物業管理領域“影子中介”“專家不專”“投標不公”專項行動。圍繞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履行服務合同情況等,住建部門聯動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力量,定期對物業管理公司開展監督檢查,並將結果量化為企業信用積分,作為其競標物業項目、接受行政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符合要求、履約不到位的公司進行清退。
2024年10月1日,全面修訂後的《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物業企業及項目負責人評價辦法”“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指導細則”等49項配套文件同步啟動修訂,進一步釐清主管部門、業主、物業管理公司、開發商等主體之間的權責關係,同時將物業管理的執法權限、處罰措施、處罰標準等具體化、可操作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