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據人民網報導,2月24日,生態環境部舉行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生態環境部宣教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執法 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優化創新執法方式,提升執法質效,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裴曉菲介紹,《意見》從加強源頭預防、做好普法指導、強化科技賦能、規範涉企檢查、突出執法重點、統一裁量基準、強化柔性執法、注重罰後整改、加強隊伍建設等9個方面提出了要求,積極探索執法與服務相統一、守底線和促發展相結合,推行漸進式執法模式,實行“普法宣傳—教育引導—告誡說理—行政處罰—監督整改”聯動,強化全過程執法服務,做到“事前積極預防、事中審慎考量、事後引導整改”,嚴防執法“一刀切”,為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在規範涉企檢查方面,《意見》要求加強現場檢查的協調統籌,對照權責清單,科學制定檢查計劃,實現一次進門“一查清”,減少多頭檢查、重復檢查。
在突出執法重點方面,《意見》提出要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對發現重大環境問題的企業提高日常監管頻次,對輕微違法企業依法實施不予處罰,給予適度容錯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