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3月初,中央部委對台“31條”措施發布後不久,鄭振清就發表了關於建立“涉台公共政策體系”的文章,被多家主流海內外媒體平台刊載或轉載,得到海內外學者和各地涉台幹部的關注。從2018年到2025年,各種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為主題的“涉台公共政策”文件一般都涉及各級台辦、發改委等多部委職責和跨部門職能,廣泛覆蓋經濟社會金融科技文化等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鄭振清指出,涉台公共政策“政策受眾為台灣居民,政策目標為促進對台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政策本身將促進台灣居民享有與大陸居民同等的經濟社會待遇,而且政策本身由多個公權力部門公開發布,具有公共性、綜合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涉及國家發展與國家統一的公共利益。”
鄭振清認為,涉台公共政策體系以大陸為主場,吸引台灣民眾參與大陸經濟社會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的經濟社會基礎,這在二戰後的全球“分裂國家”歷史中是絕無僅有的。其實質是把國家統一之後的公共政策措施提前到統一之前來規劃和實施,有助於降低國家統一的政治經濟成本,是具有中國特色、反映兩岸特點的新時代國家和平統一進程,也是讓台胞共享“中國式現代化”機遇和成果的重要維度。另一方面,如果台灣島內頑固“台獨”份子和國際反華勢力繼續破壞中國和平統一進程,違反《反分裂國家法》,最終造成大陸不得不使用武力手段實現祖國統一的話,涉台公共政策體系也是統前準備和統後國家治理的應有之義,因為涉台公共政策本質上就是促進兩岸統一的公共政策,兩岸統一後仍然需要涉台公共政策體系建設才能長治久安。
鄭振清說,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發出的關於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與政策的新表述,作為完善涉台公共政策體系、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論述,是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的基礎上,與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同步推行的。在推動祖國完全統一的進程中,完善的涉台公共政策體系,與強大的國防和堅決的鬥爭精神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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