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今年是《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實施20周年。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對遏制、打擊“台獨”發揮重大作用。大陸將從多個層面舉辦活動,進一步闡明這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宗旨、重大意義和現實針對性。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中強調,大陸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反分裂國家法》,持續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堅定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內容條款有10條,其中第八條明確、具體列出大陸採取非和平方式包括武力方式處置問題的三種情形,在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方面確立了堅實的保障。
現實中,《反分裂國家法》如一把法治利劍,高懸在“台獨”的頭上,讓“台獨”聞之喪膽。《反分裂國家法》雖然從未正式啟動,卻讓“台獨”感受到千軍雷霆之力,不敢在“法理台獨”上狂飆、不敢任意踐踏紅線。
新的形勢下,《反分裂國家法》在兩岸關係發展和統一進程中,特別是在反對和遏制“台獨”方面將繼續發揮重大作用。“台獨”是死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