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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第一講。(圖片來源:林定國社交媒體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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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7日在北京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分享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歷史脈絡、特點、發展,以及其獨特優勢如何助力國家發展。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普通法制度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特點包括“國際化”、“高水平”及“信譽好”。如何充分利用這些特點,並將兩地之間的制度差異轉化為“制度之利”,不僅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也是香港法律界在服務國家發展中需著力的重點之一。
林定國列舉七大方向,說明香港如何透過發揮普通法制度優勢服務國家發展。
首先,透過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銜接兩種法律制度;第二,透過“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為兩地民商事案件提供更多選擇;第三,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特邀調解組織以及調解員,助力大灣區法治發展。第四,通過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為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第五,建立與中央及地方有關部門的合作機制,透過建立恒常化對接平台、簽署合作協議等深化交流;第六,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例如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以及通過即將在香港成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助力國家涉外法治發展;第七,吸引更多國際法律組織落戶,打造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地位。
林定國表示,憑藉普通法在多元商業糾紛處理及國際認可度方面的優勢,再結合內地不斷完善的法治體系,兩地能更深層次地推動經濟互通與合作,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制度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