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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總統尹錫悅再就彈劾聆訊出庭。(圖源:路透社) |
中評社╱題:尹錫悅“非常戒嚴”引發的韓國混亂政局分析 作者:李奎泰(韓國),前韓國關東大學教授
【摘要】2024年12月3日晚,韓國總統尹錫悅宣佈“非常戒嚴”,但國會隨後通過“要求解除戒嚴決議”,12月4日淩晨總統讓步接受國會決議,“非常戒嚴”結束。這場風波後果嚴重,韓國政治、社會、經濟陷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12月14日,即宣佈戒嚴的11天後,反對黨主導的國會以“嚴重違反憲法”起訴總統尹錫悅,交給憲法法院審議是否彈劾總統,並依法立即停止了總統行使職權。同時,總統尹錫悅停止行使職權,他和參與戒嚴行動的前、現任主要政府官員和軍警幹部都以涉嫌“內亂罪”為由被立案調查,之後總統本人在韓國歷史上第一次也被逮捕羈押拘留,韓國政府由代理總統來管理。對於尹錫悅總統“非常戒嚴事件”帶來的韓國政治危機,韓國民眾普遍認為要認真反省韓國政治,需要重新構築民主政治體制;將來世界不少學者也以這個韓國案例研究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問題。本文從此次“非常戒嚴”及其後續事態發展為切入,探討歷任韓國總統不正常命運的 “青瓦台魔咒”,及韓國政治的亂象,分析目前韓國政治動盪的核心因素,並展望韓國政治的未來發展。
尹錫悅總統“非常戒嚴”引起問題
2024年12月3日晚上10點28分左右,韓國總統尹錫悅宣佈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實施“非常戒嚴”, 試圖憑藉可動員軍隊的戒嚴手段佔據“朝小野大”的國會大廈,以及指控尹錫悅選舉舞弊嫌疑的“國家選舉管理委員會”等國家機關,尹宣稱此舉是要“剷除親朝勢力並維護自由憲政秩序”。然而,反對黨的政治人物和大批民眾很快聚集在國會周邊抵擋軍隊,並協助在野黨議員和部分執政黨議員進入國會。12月4日1時03分,國會議長召開緊急會議,亦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順利通過了“要求解除戒嚴的決議”。尹總統於3時30分讓步,聲明接受國會的解除戒嚴的決議,淩晨4時30分,總統主持國務會議正式決定解除戒嚴。如此,這次“非常戒嚴”持續了短短5個半小時便結束了。雖然尹錫悅總統辯稱出動軍隊的“非常戒嚴”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合法統治行為”,其目的旨在“警示國民”反對黨在製造破壞國家事務的嚴重行為,因此他不得已而為之。但反對黨和部分執政黨成員,包括前黨首韓東勳等一些人,認為此次“戒嚴事態”是昭然若揭的總統“違法內亂”事件,認為總統企圖動員軍隊壓制包括國會等憲法機構,是以此鞏固或強化自己權力的“自我政變"。12月14日,即宣佈戒嚴的11天後,“野大朝小”格局下反對黨主導的國會投票通過了以嚴重違憲和“內亂罪”起訴總統的彈劾決議,交給憲法法院(韓國稱“憲法裁判所”)審議,依法律規定立即停止了總統行使職權。同時包括總統尹錫悅和參與戒嚴行動的前、現任主要政府官員和軍警幹部都以涉嫌“內亂罪”被立案調查,包括尹本人在內的一些直接參與的人已被逮捕、拘留或起訴。在總統職權停止情況之下,依照憲法規定,由代理總統來管理國政,維持政府運作。
戒嚴事件之後,朝野之間的政治鬥爭更為惡化,代行總統職權的國務總理韓德洙也被國會的彈劾動議停職,接任代行總統兼代行總理職權的副總理崔相穆也被指控涉“內亂”而被立案審理,全國各地連日爆發支持和反對彈劾總統的大規模示威活動,媒體每天都充斥著與戒嚴和“內亂”相關的新聞,包括經濟和外交安保等各方面的不確定性持續上升。
時隔40多年,在2024年再次面對戒嚴和引發的彈劾等嚴重的政治社會的動盪亂象,對於韓國老一代來說,其實尚不陌生,他們感覺到韓國政治似乎倒退回20世紀80年代之前的亂局;而對出生於民主化時代的韓國年輕一代而言,他們已經習慣於生活在一個被稱為“民主化模範”的國家,卻在朝野政治博弈當中遭遇如此突如其來的戒嚴和彈劾總統的政治風暴,他們在積極參與此番政治運動的同時,卻也陷入了迷思,一時難以評估自己國家民主政治的真正水平究竟怎樣。
許多外國學者們都關注韓國這次戒嚴問題和後續發展情況。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達龍·阿傑姆奧盧(Daron Acemo.lu)和詹姆斯·羅賓遜(James A. Robinson)等學者,在研究國家何為失敗的課題當中,就曾經對比了韓國和朝鮮的現代化的方式,他們將韓國稱讚為非常成功地實現現代化和民主化的模範國家案例,而此刻他們都非常關注因戒嚴而陷於非正常政治困境的韓國對於民主制度和國際局勢的影響。明明早已通過現代化而成為發達國家的韓國,卻突然出現戒嚴風波,暴露了其民主政治依然脆弱和充滿缺陷。為何韓國這樣的被公認為成功實現現代化的國家,卻難以更上一層樓,解決國家的深層政治困境?這次韓國戒嚴風波或將成為解釋西方民主或民主資本主義體制困境危機議題的一個經典案例和研究突破口。
在韓國這樣的代議制民主政治制度中突然出現威權主義或獨裁傾向,最近受到各國學者們的廣泛關注。學者們從代議民主政治或“少數服從多數”導致的危機的角度關注此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韓國的“野大朝小”的議會政治、以共同民主黨李在明代表的被批為“立法獨裁”掣肘政府的現象和總統尹錫悅“非常戒嚴”,都是此次政治危機爆發的原因,這些可能成為研究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危機或民主權威主義問題的重要研究案例。總之,2024年底發生的“非常戒嚴事件”,對於一般韓國人而言,雖然一時難以理解,但人們普遍認為是時候要認真反省韓國民主政治歷史了,這也是重新構築民主政治體制的契機;對全世界關注民主政治的專家來說,無疑是用此韓國案例以更深入研究民主政治制度本身問題的機會。
從歷史反思韓國的戒嚴政治
自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政府成立到2024年底,韓國總統或代總統等最高領導人總共公佈實施了17次戒嚴,包括4次的“警備戒嚴”和13次的“非常戒嚴”。1987年第九次修改的現行《憲法》和1949年11月頒佈至今仍然有效的《戒嚴法》,規定了宣佈緊急戒嚴和戒嚴的條件。雖然迄今為止實施的所有戒嚴都是打著“維護公共和平與秩序”的旗號。但是從戒嚴時的社會情況來看,這個“維持公共和平與秩序”的認定標準比較模糊,因此令最高當權者有了可以恣意實施戒嚴的託辭。1987年修改憲法之前的戒嚴歷史就證明了這一點。除了韓國戰爭(即朝鮮戰爭)期間從1950-1952年間實施的六次戒嚴之外,1948年的兩次和從1960年到1981年之間的十次的戒嚴令,名義上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但是,實際上是當權者鎮壓反政府活動或民主化示威運動,奪取和擴大政治權力,以強化軍事專政或最高統治者的統治權。
朴正熙將軍以解決政局混亂為由,於1961年5月通過軍事政變而掌權,宣佈全國“非常戒嚴”,緊接著他以“國家重建最高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為了固其政權和政治穩定,又宣佈“警備戒嚴”,維持到1962年12月。1963年12月通過國民投票當選為總統的朴正熙在其任職期間的1964年(警備戒嚴)、1972年(非常戒嚴)和1979年(非常戒嚴)三次宣佈了戒嚴。1972年10月,朴正熙總統再次宣佈了“非常戒嚴”,聲稱其目的在於“改革政治制度,以支持國家和平統一”,當時修改的憲法被稱為“維新憲法”,以這個憲法來採取的政治改革在當時被稱為“十月維新”,旨在實現“韓國式民主政治”的維新改革措施,但實際上最主要的修改內容就是廢除全民直接選舉總統,改由稱之爲“統一主體國民會議”的代表來間接選舉總統的制度,以及強化總統職權,總統可在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之上行使權力,於是反對者批評此為“皇帝總統制度”,開啟了可使朴正熙成為終身總統的專制獨裁的時代。朴正熙總統多次的“緊急措施”並沒有穩定政局和壓制民主化運動,於是在1979年10月18日,宣佈以鎮壓釜山和馬山地區學生抗議為目的的“非常戒嚴”,但是在此期間的10月26日,朴正熙總統被下屬的中央情報部部長槍殺,就這樣在“非常戒嚴”狀態之下,朴正熙總統的時代結束了。
在政局混亂的情況下,全斗煥將軍通過軍事政變掌握了權力,他以“國家安全緊急對策委員會委員”的身份行使了最高領導權,並持續維持“非常戒嚴”狀態,直到他正式上任總統之後的1981年1月24日,其政權穩定下來,因而解除了戒嚴。以後的43年間,也就是其後修改的“1987年憲法”體制之下,從盧泰愚政府、金泳三政府、金大中政府、盧武鉉政府、李明博政府、朴槿惠政府到文在寅政府的時期,儘管在首爾的市中心幾乎每天都在發生不同規模的反政府示威活動,但這些“民主時代”的韓國總統們並沒有以“維護公共秩序”的名義宣佈戒嚴等緊急措施。由於戒嚴的歷史經驗和其教訓,韓國民眾對於戒嚴普遍頗為反感,認為這是一種違反一般民主程序及憲法的非法行為。
基於這樣的認識,1990年代以後,所有因戒嚴等原因受到國家權力壓迫而遭受損失的人,均通過法律途徑獲得平反及賠償等,這也成為後來歷屆政府的主要民主化政績之一。如1995年底,金泳三總統執政期間,以全斗煥和盧泰愚為中心的1979-80年代初的“新軍部領導人”都被捕監禁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在1979年10月朴正熙總統被殺之後的戒嚴時期,他們因為主導的1979年12月12日軍事叛亂、1980年5月17日為奪權而領導的緊急戒嚴擴大措施,以及被他們動員軍隊血腥鎮壓的“5·18光州民主化運動”等的犯罪行為遭到法院審理,1997年4月法院最後確定刑事責任。他們因“領導叛亂、參與陰謀叛亂、為叛亂執行重要職務、以叛亂為目的殺人、特定犯罪從重處罰”等違法行為,罪成獲刑,全斗煥被判處無期徒刑,盧泰愚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1995年韓國制定了《關於5月18日民主化運動等的特別法》,對戒嚴時期的受害者採取了補償措施, 認定了“5·18民主化運動紀念日”,自1997年起韓國政府都會在該日舉辦紀念活動。1999年12月16日,韓國國會通過了《尋找真相並恢復“濟州4·3事件”受害者名譽特別法》,並於2000年生效。2021年6月29日,《麗水事件特別法》(關於麗水順天10·19事件真相及恢復受害人名譽的特別法)獲得通過,以恢復當時那些受到國家權力不公而犧牲和戒嚴懲罰的人的權利,也為補償他們的損失奠定了法律基礎。
因此,2024年9月左右,當在野的共同民主黨、祖國革新黨和一些反政府人士召開記者會稱“尹錫悅總統準備發佈戒嚴令”的時候,媒體和民眾都不相信。當時的保守派報紙《朝鮮日報》的社論如是說: “可以說在當今世界,如果政府發動戒嚴令,軍隊裡沒有一個人會遵從,政府應該會幾乎同時垮臺。哪個政府會做出這種自殘的行為?即使政府發動戒嚴令,如果憲法規定國會用在籍議員的過半數贊成要求解除戒嚴令,戒嚴就會立即被解除。民主黨應該也知道這一點,卻心知肚明地渲染危機意識,歸根結底是因為他們把國民當成傻瓜。”①然而,被普通韓國人、政治人士及媒體都視為“怪談”或“把國民當成傻瓜”的戒嚴令,竟然真的在2024年12月3日被韓國總統尹錫悅發佈了。這次“非常戒嚴”是大韓民國政府成立以來第11次“非常戒嚴”,也是繼全斗煥總統解除戒嚴的1981年以來約43年之後再次宣佈的。特別是,這是1987年修改憲法增加“戒嚴”宣佈程序的難度,和賦予國會議員衹要過半同意就可以解除戒嚴的規定,以此牽制和防止總統濫用戒嚴之後,第一次由總統宣佈的戒嚴。
由於戒嚴的歷史教訓以及憲法的規定,尹錫悅總統這次的“非常戒嚴”剛一宣佈,就馬上招致反對黨的批評,就連韓國百姓都認為戒嚴是違反憲法規定及反民主程序的,是最高領導濫用權力的非法行為。戒嚴軍隊遭到包圍國會周邊的民眾強有力的反抗和抵擋,在戒嚴宣佈的155分鐘之後,當國會決議解除戒嚴時,尹錫悅總統無奈發表聲明接受,並主持國務會議,在330分鐘後正式解除戒嚴。尹錫悅總統的戒嚴在韓國的“公民民主力量”和反對黨的強力抵抗,並且在國會的“野大朝小”的情況之下,徹底失敗了。總統尹錫悅自己聲稱,“非常戒嚴”的宣佈和解除,都是依法行使“合法的總統統治行為”,但“野大朝小”的國會通過決議彈劾尹錫悅,並很快將其總統職權停了,並進入到憲法法院的彈劾審判程序當中。同時,尹因動員軍隊圖謀接管憲法機構的國民議會和佔據國家選舉管理委員會等行為,有觸犯刑法“內亂罪”的嫌疑,被檢警單位立案以涉嫌“內亂罪”和“濫用權力罪”等進行調查,目前他已被逮捕拘留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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