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據文匯報報導,香港文匯報訊 日常閒時若可享受浸浴,可放鬆紓壓和療癒身心。專為浸浴而設計的沐浴球更添加香氣,深受大小朋友歡迎。惟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7款沐浴球樣本,發現其中8款附有含有細小部件的小禮物,7款要在溶解後小禮物才浮現,該細小部件,存在讓幼童誤吞以致窒息的風險,然而其中5款並沒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適用年齡及相關安全警告字句,不符合歐盟玩具安全標準。
沐浴球作為直接與全身皮膚接觸的產品,其化學成分的安全程度對消費者健康至關重要。測試結果,約五成樣本(9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其中7款檢出1種香料致敏物質,濃度均低於0.01%,根據歐盟現行的《化妝品條例》,毋須於成分列表標示。另外2款分別來自本港及美國的樣本所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濃度高於0.01%,但或因在當地市場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在成分列表沒有標示。
測試又發現,有12款樣本未有標示沐浴球的到期日等有效期限,亦有8款樣本未有以中文或英文列出成分列表,令消費者難以掌握重要資訊。另外,有10款沐浴球未有標示香港供應商的聯絡資訊,或只提供供應商名稱,而未有列出聯絡方法,消費者若遇上品質或使用問題,將難以向公司查詢或求助。
消委會呼籲供應商盡快跟進及改善標籤資訊透明度,又建議消費者使用沐浴球前,應細閱及遵從產品的使用說明;兒童使用沐浴球時,應由成人陪同,並及時監察其身體反應,如遇到皮膚不適情況,應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使用沐浴球時應避免與其他個人清潔用品同時使用;浸浴後應徹底沖洗身體,避免產品所含的化學物質殘留在皮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