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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員退休後被“策反” 洩密獲刑6年
http://www.CRNTT.com   2025-05-26 17:54:16


  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記者從國家安全部瞭解到,近年來,個別涉密人員在離職後因保密意識淡薄、放鬆警惕,導致國家秘密洩露,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涉密人員離職管理絕非個人私事,而是守護國家安全的關鍵環節,我們必須高度警惕離職洩密風險,築牢涉密人員離職保密安全防線。
  脫密失範釀危局

  涉密人員在離崗離職前的工作中,能夠接觸、知悉和掌握一定數量的國家秘密信息,依法保守秘密是應盡之責。

  脫密期是涉密人員離職離崗管理的關鍵環節,指一定期限內,在擇業、出國(境)等方面對離職離崗涉密人員採取限制措施。

  然而,個別涉密人員離職後罔顧國家安全和利益,將脫密期曲解為“限制自由”“職場枷鎖”,甚至隱匿行蹤、逃避監管,最終墜入違法深淵。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某國有企業涉密崗位職工馮某退休後保密意識淡薄,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高額“咨詢報酬”拉攏,利用其與原單位在職人員仍有密切交往的便利條件,獲取我某重點行業領域核心涉密信息。最終,馮某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人民幣。

  多維管控消隱患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涉密人員離職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離崗有據、交接有序、脫密有期”,切不可因人情關係或僥幸心理簡化流程。

  ——涉密載體“全面清零”。涉密人員離職要清退涉密載體,包括個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國家秘密載體和涉密信息設備。如工作電腦、手機、U盤、移動硬盤等涉密電子設備必須經專門銷密,並辦理清退移交手續;涉密筆記本、文件、草稿紙、復印件等文件材料需逐頁清點、密封銷毀,嚴禁私自留存“紀念品”。除此之外,還應取消涉密信息系統訪問權限、辦公場所出入權限,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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