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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卓賢挾學生會搞軟對抗 拒簽守法承諾書
http://www.CRNTT.com   2025-06-06 10:17:55


警方今日下午到嶺大校園調查,檢獲涉案支票簿。嶺大學生會編委網上圖片
  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據文匯網報導,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等4人,被揭涉嫌利用職權將學生會公款中飽私囊。資料顯示,在2019年黑暴期間,本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激進分子轉為“軟對抗”,如以賴卓賢為首的嶺大學生會就不時透過隱晦、高迷惑性及打“擦邊球”式的活動和文宣,散播反政府思想,甚至以學生會名義進行“軟對抗”,例如在校內免費派發帶有煽動“抗爭”意識的T恤,以及在校內刊物刻意加入所謂“民主牆”及“民主女神”圖像,鼓吹所謂的“抗爭”信息。

  在黑暴期間,香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對院校造成重大傷害,故此大學近年陸續加強對學生會的管理,以保障院校及學生的福祉。其中,嶺南大學學生會當選內閣“昶”於今年3月1日正式上任,校方已於年初要求學生會於2月3日或之前簽署《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以保證學生會及其轄下組織須奉公守法、遵守校規,不作損害校譽行為等。

  校方當時強調,嶺大學生會社團幹事必須擁護嶺大核心價值及遵守香港法律,若有任何幹事違反校規或此承諾書條款,學生會或其幹事將受到紀律處分,包括被暫停使用校園設施的權利、不受嶺大認可及支援,並不得使用“嶺南大學”之名稱,以及被撤回任何學術與非學術的特殊待遇。校方有權不時修改其手冊及校規,及其他類似文件,學生會必須時刻遵守所有文件之最新版本。

  賴卓賢當時指稱校方要求簽承諾書是“家長式管治”云云,可見學生會一方面想獲得校方支援,卻又不想承擔任何責任。至4月10日,嶺大決定終止與學生會協商承諾書條文,並展開優化學生社團註冊程序,有意成立學生社團的同學需向學生事務處申請,並簽署《學生領袖約章》,方可獲得校方所提供的資源使用權。

  香港多間大學學生會出現財務混亂等亂象早已屢見不鮮,包括城市大學學生會因帳目不清被收回會址,浸會大學學生會於2023年及2024年兩度爆出有骨幹成員涉嫌挪用公款醜聞,合共涉210萬元,共有4人被捕。現時,多間大學學生會處於停運或解散狀態,相關行政程序或學生會資金卻懸而未決。社會各界必須嚴正關注並確保學生會運作透明,真正為學生及社會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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