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結語:讓軟法成為統一的“柔性力量”
軟法不是“軟弱的法律”,而是“靈活的智慧”“包容的藝術”。在兩岸關係中,它既像一根“絲線”,串起了經濟、社會、文化的交流合作;又像一座“橋樑”,連接著現實利益與長遠目標。
未來,我們要繼續深化軟法實踐:一方面,完善ECFA 實施機制,擴大兩岸經濟合作領域;另一方面,創新文化交流形式,增強台灣同胞的文化認同;既要探索兩岸共同規則制定機制,推動規則標準對接,也要實施更多惠及台灣同胞的“小而美”項目,讓融合發展的成果更可感、更可觸。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堅持“軟法”與“硬法”的協同,在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底線的同時,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軟法的力量,就在於它能夠喚醒這份天然的親情,讓“統一”從“必然趨勢”變為“共同選擇”。
軟法是兩岸關係中的“春風化雨”,雖無聲,卻有力;雖無形,卻有形。只要我們持續深耕軟法實踐,必將為最終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創造更加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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