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名錄修訂前後有哪些變化?接下來還有哪些工作要做?
答:新修訂的名錄主要有四個變化:
一是數量更多,由159個增加到298個。其中畜禽地方品種資源新增115個,由156個增加到271個,新增15個蠶品種資源,將蜂細化為12個品種。
二是分類更科學,嚴格按照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劃分。新修訂名錄共涉及33種畜禽中的17種,涵蓋我國17種傳統畜禽中的15種、16種特種畜禽中的2種,以及參照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蠶。
三是名稱更規範,統一使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公布的標準品種名稱。涉及6個豬、3個羊和2個牛地方品種資源。
四是特徵特性鮮明,每個品種資源都具備有別於其他品種的典型特徵。
此次修訂將更多地方品種資源納入名錄,體現了國家對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力度的加大,反映了我國資源保護能力的提升。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把名錄收錄的畜禽遺傳資源作為保護利用的重點,完善資源保護利用體系,加強保護效果監測評價,開展畜禽資源精準鑒定和開發利用,切實把資源保護好、利用好,夯實種業振興的資源基礎,將資源優勢轉化為創新優勢和產業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