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兩高:依法懲治金融腐敗犯罪及關聯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25-11-30 18:05:59


 

  同樣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的還有某國有出資銀行原行長吳某,吳某受賄2.75億餘元、挪用公款5.08億餘元、他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 虞潯:金融監管領域腐敗犯罪不僅破壞金融市場秩序,損害群眾“錢袋子”安全,甚至可能引發金融風險,影響國家金融安全。商業銀行行長作為銀行經營活動的核心決策者,是維護金融安全的“關鍵少數”,以公謀私、違法犯罪,不僅導致銀行資金和國有資產流失,還嚴重破壞金融市場和行業生態。兩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處死緩,終身監禁,彰顯了司法機關依法從嚴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鮮明立場。

  精準懲治新型隱性腐敗

  最高法、最高檢此次還明確提出,要精準懲治新型隱性腐敗。這類犯罪往往涉及任職期間謀利、離職後“領薪”等諸多環節,甚至還可能披上“人才引進”“專家顧問”“企業高管”等合法外衣。某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黃某在任時收取某公司的“安家費”,離職後再進入這家公司獲取“勞動報酬”,演繹了新型受賄政商“旋轉門”。李某、徐某作為國有信托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沒有實際出資的情況下,與請托人“合作經營”公司,以分配利潤的方式收受賄賂,更是典型的隱性腐敗。

  虞潯:這兩個案例體現出司法機關穿透新型隱性腐敗的“面紗”,依法對被告人判處刑罰,讓新型腐敗不“新”、隱性腐敗難“隱”,精準有力予以懲處。此次“兩高”發布的典型案例,體現了法院、檢察院依法懲處金融各領域、各環節職務犯罪及關聯犯罪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