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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與“和平”的辯證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26-01-11 00:07:41


 
  (二)必須看到“和平”有助於促進“統一”

  首先,在這裡必須講清楚的是,“和平”有助於促進“統一”是有先決條件的。我們必須完整、準確地理解鄧小平關於“和平統一”的思想。“爭取和平統一”與“不放棄武力”是辯證統一的關係,是鄧小平涉及台灣問題的論述中最核心、最關鍵、最深刻的組成部分,不能把“和平”與“武力”兩者割裂開來,更不能對立起來。光講“和平統一”,不講“武力制約”,這不符合鄧小平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本意,也不符合台灣的實際情況。鄧小平不止一次地強調,我們將努力爭取用和平的方式實現統一,但在三種情況下必須動武:一是台灣當局宣佈“獨立”;二是台灣出現大規模動亂,外國勢力要把它拿走;三是台灣當局長期拒絕和我們和談“統一”。

  這三點後來充分體現在《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關於對台動武的三條底線中,這成為大陸方面對“台獨”分裂勢力畫出的三條紅線。賴清德當局一再聲稱,“台灣已經獨立了,用不著宣佈了”,這是自欺欺人的說法。如果“台獨”分裂勢力真的逾越《反分裂國家法》明定的這三條紅線,大陸方面一定會採取斷然措施,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堅定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

  中共二十大所提出的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將“爭取和平統一”與“不放棄使用武力”之間的辯證關係闡述得非常明確,即強調將堅持盡最大努力、以最大誠意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同時做好隨時粉碎“台獨”分裂圖謀的一切準備。

  第二,用和平方式,通過兩岸平等協商和談判,共同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完成祖國統一的歷史使命,實行“一國兩制”,不必訴諸武力,兩岸不用打仗。兩岸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不受任何傷害,兩岸同胞感情融洽,和睦相處。實現“和平統一”,兩岸人民是最大的受益者。台灣民眾最關心的安全問題就有了保證,不必擔心再度出現緊張局勢和動武的可能。台灣內部的“統獨之爭”也得到解決,有助於社會的安定。

  第三,“和平統一”有助於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可以減少地區緊張局勢,避免衝突和戰爭,從而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誰也不能否定,當兩岸都有共同願望,通過和平方式完成統一,這樣的“統一”將更為牢固、持久。

  第四,“和平統一”也有利於台灣的長期繁榮穩定。“和平統一”後,台灣民眾可以與祖國大陸同胞一道,共享中國作為世界大國的榮譽和尊嚴,參與國家大事,共同建設自己的祖國。在台灣,由台灣人民實行高度自治,實行台灣人民自己選擇的政治制度和社會經濟制度,不受任何人的干預。

  對台灣來說,清除了人為、體制、政策的障礙,可以真正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發展兩岸經貿合作。“三通”的實現,一年至少可為台灣帶來數十億美元的收益。大陸的廣闊市場更為台商提供了發展的機會,投資的產業將增加、規模將擴大。有大陸作為腹地,對於台灣的產業升級和提高國際競爭力都具有正面的作用。經濟的繁榮昌盛也可以進一步促進國家的融合與安全。

  第五,兩岸統一後,台灣人士可以參加與其身份相適應的國際組織和中國駐聯合國使團,共享偉大祖國的榮譽和尊嚴,共同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共同發展對外友好關係。那時,台灣人民在對外交往中不再遭受他國的“勒索”,更不必仰賴某些外部強國,強大的祖國是其堅強的後盾。台灣在對外事務中遇到的問題,也可以得到完滿的解決。

  如果台灣沒有走上“統一”的正確軌道,所謂的“國際空間”問題是永遠無法解決的。這並不是因為大陸的“打壓”,而是因為一個中國原則是世界公認的。兩岸衹要一日不統一,台灣的地位就不穩定。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和平統一”對大陸有好處,對台灣更有好處。1990年9月15日鄧小平會見馬來西亞郭氏兄弟集團董事長郭鶴年時說:“我們要共同奮鬥,實現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他是把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聯繫起來的。可以說,統一的最大的好處就在於兩岸可以共同發展,增強全中國的綜合實力,實現振興中華的偉大理想。

  就兩岸而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發展前景,是推動、促進統一的巨大動力。“和平統一”需要兩岸的良性互動和共同努力,而不在於一方“給予了”另一方多少好處。時任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去台灣訪問時,常問台灣同胞:“你們認為應當有什麼好處?希望你們能夠主動提出,中國政府一定會傾聽台灣人民的意見,尊重並照顧台灣人民的意願和利益。衹要提出的是合理的意見,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有什麼不可以商量的呢?”

  (三)“統一”與“和平”的互惠互進

  “統一”與“和平”的互惠互進,表現在“三個有利於”:一是有利於集中精力發展經濟;二是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三是有利於在國際社會塑造中國愛好和平的形象。我們現在已經基本具備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實力和條件,“台獨”已經沒有任何可能,解決台灣問題的主導權在大陸一方。正因為我們有了這種實力和底氣,所以我們可以更加從容地處理台灣問題。一方面我們要有戰略自信,另一方面也要有一點耐心。隨著中國大陸的發展強大,中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

  三、交流融合是兩岸“和平統一”的基本盤  

  台灣的民心不難辨識,大陸並非不瞭解,否則不會將“一些台灣同胞對統一心存疑懼”寫進對台政策白皮書。歸根究底,無論兩岸分歧有多深,藍綠白基本盤有多大,兩岸終究血濃於水,文化、語言、文字相通,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相同,兩岸人民無不希望兩岸“和平”相處、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這正是兩岸“和平統一”潛在支持者的基本盤。大陸應有充分的自信和定力,並且正確解讀每次“大選”後的台灣新民意格局、新政黨格局,調整大陸的對台政策,以新思維、新策略做好台灣的民心工作。

  如果把2024“大選”後六成要求“和平”的民意,視為兩岸和平發展、融合發展的基本盤,大開大合推動兩岸的各界別、各行業、各領域的交流合作,就不必擔心4年後、8年後台灣“大選”的結果。兩岸一定會以現今心靈契合為基礎,進一步推進“統一”的既定目標。

  兩岸若能和平統一,有許多正面的好處。首先最直接的好處,是避免使台灣成為廢墟,人民不會傷亡、流離失所,加上臺灣的產業依託大陸廣大的市場,兩岸交流順暢,百業昌盛繁榮。在兩岸關於“統一”的談判中,台灣可以要求更有利的條件,除國防、外交外,其餘保持高度自治,大陸不會改變台灣現在的生活型態,這樣對台灣的衝擊最小。

  當前台海地區正在進行著分裂與反分裂、干涉與反干涉的尖銳較量,兩岸關係風高浪急甚至出現驚濤駭浪的可能性依然很大。面對這樣的態勢,要堅定執行中共二十大作出的決策部署,堅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保持戰略自信、戰略定力、戰略主動。在爭取戰略主動中,搶佔戰略制高點至關重要。

  首先,佔據國家統一的價值制高點。解決台灣問題、完成國家統一大業,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核心利益,是民族復興的必然要求。

  其次,佔據解決台灣問題的原則的制高點。這些原則是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支撐,事關兩岸最終統一的話語權。大陸在這方面具有原生性的優勢,其中最基本的是,圍繞台灣的所有史實和法律都說明,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從來沒有成為一個國家。因此,台灣必須與大陸統一,“台獨”是分裂國家的行徑;大陸和台灣雖然尚未統一,但仍同屬一個中國,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發展與國家統一的前提和基礎;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受也不容外國干涉。

  第三,佔據 “統一”的道義制高點。大陸方面一再申明,“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爭取“和平統一”,不但是服務於國家發展戰略全局的需要,而且也是出於對國家安定、同胞團結的道義所需。當出現《反分裂國家法》所規定的三種嚴重情況的時候,大陸必將義無反顧地依法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在此之前,將一如既往地實行對全民族發展最有利的“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

  第四,佔據“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原則的制高點。反對外部勢力干涉是當前對台工作的突出任務。美國及其盟友為製造其武裝干涉的藉口,屢屢向“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這一原則發難。對此,我們堅決反對,而且要築牢“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這一原則制高點,決不允許外部勢力有任何干涉的藉口。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12月號,總第336期,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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