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青少年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
(一)青少年國家安全教育是國際慣例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禁止使用威脅或武力,並呼籲所有會員國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這規定強調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要性,而國家安全教育就在於引導公民實現這一目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在行使言論自由等權利時,應當遵循國際法中所確立的各種限制,包括保護國家安全的限制。這些國際法規為國家安全教育提供宏觀的指導和依據,也間接支持了國家通過教育、引導等方式讓公民瞭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世界各國無不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如美國國土安全部在2010年推出“發現可疑,立即報告”的全民安保運動,以提升民眾對恐怖主義行為和相關犯罪活動的防範意識;俄羅斯在上世紀90年代就開設了《生命安全基礎》必修課,開展訓練、演示、類比、競賽、參觀等體驗活動,培養學生的愛國之心和國家安全意識;印度實行學兵團制兼學兼訓,面向中學和大學在校生建立國民學兵團,對青少年進行準軍事化的國防與安全教育,國民學兵團被納入二線預備役部隊,由國防部直接管理,目前學員總數已達130萬;挪威從2011年開始,每年由挪威司法與公共安全部下屬的挪威資訊安全中心主辦國家安全月活動,通過舉辦主題大會、研討會、展覽和參觀等活動,向大眾宣傳網絡安全知識。
(二)在港澳台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的特殊意義
“兩制”是世界範圍內國家治理體系的特有形態,是基於“一個中國”這個最大前提下治理體系的偉大創新,突顯了共產黨在治國理念上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高超智慧和戰略思維。“兩制”和“自治”耦合,雖可消減統一對島內民眾自身利益和生活方式影響的顧慮,但也易給部分台灣人造成“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假相,特別是接受過將近二十年“台獨教育”的青少年,使其容易忽視“一國”重要前提。這部分人,如個人追求受挫,極易被“台獨”分子和海外敵對勢力乘機蠱惑煽動,進而發生破壞社會和諧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極端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