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網評:打通制度堵點 創造深度融合的“灣區之利”
來源:文匯報 作者:紀緯紋(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隨著國家“十四五”規劃收官,“十五五”規劃的宏圖即將展開,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對國家未來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戰略性謀劃,為新時期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重大戰略,其融合發展已進入縱深推進的關鍵階段。香港回歸祖國28載,但以“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核心的深度融合,歷程不過數年。2019年頒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標誌著融合進入了有頂層設計的“快車道”。然而,正如近期“粵車南下”計劃落實過程中,充電樁制式差異所暴露的堵點,融合進程絕非坦途。深層次障礙在於本體層面的客觀制度差異、認識層面的思維慣性滯後,以及方法層面的創新工具不足。站在“十五五”的門檻上,香港必須系統性地破解這三重困境,方能將“制度之異”真正轉化為“灣區之利”,實現與國家發展大局的深層共振。
粵港澳大灣區的本體特殊性在於“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過去數十年的“前店後廠”模式,本質是一種“輕度融合”,主要涉及商品與資本的跨境流動,對兩地的體制和社會生活的觸動相對有限。“融合”成績固然顯著,但也形成了某種路徑依賴。
正視深度融合實踐難點
目前所倡導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向深度融合的躍遷。它要求在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科技創新乃至民生規則上的互聯互通,惟其複雜程度遠非貨物貿易可比。以港深西部鐵路的規劃建設為例,它不只是一條跨越物理邊界的鐵路,更需在建築設計、鐵路運營、電力供應、安全標準等一系列英制與國標之間找到銜接點。無視這些深層的、系統的制度差異,任何融合藍圖都可能淪為空談。因此,本體認知的核心,是從“迴避差異”轉向“在差異中尋找協同”,承認“兩制”是融合必須面對且可以借力的客觀前提,而非需要抹平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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