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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專訪:屠新泉揭秘台美關稅協議霸凌實質
http://www.CRNTT.com   2026-02-02 00:27:0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助理記者 黎人愷)近日,美台關稅協議塵埃落定,內容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協議不僅擬對台灣多數產品徵收15%的非叠加“對等關稅”,更要求台方承諾共5000億美元的直接投資與信用擔保。更令人矚目的是,美方意圖借此將台灣半導體供應鏈約40%的產能移往美國本土,引發了台灣半導體產業“空心化”的深度憂慮。1月29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商務部經貿政策咨詢委員會對外貿易專家屠新泉教授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美國為得到台灣半導體供應鏈,各種威脅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與流氓國家並無二致。

  屠新泉教授主要研究世界貿易組織(WTO)、多邊貿易體制、全球經濟治理與中美經貿關係,主持多項國家級重大與重點科研項目,主編並發表多部關於WTO發展與國際貿易政策的專著與論文,長期為中國深度參與全球貿易規則重構與國際經貿決策提供學術支持與政策建議。

  美國“232條款最惠國待遇”具有較大自由裁量權

  屠新泉認為,從總體上看,本次台美關稅協議並不特殊。與日本、韓國一樣,在與美國的協議中除了關稅豁免還包含了投資承諾。對於美國來說,台灣的半導體產業是最有價值的部分,因此會要求台灣把半導體產業向美國轉移。

  屠新泉分析,本次台美關稅協議中“232條款最惠國待遇”的表述非常奇怪。美方所謂的“232條款”是以國家安全為由,針對其認定構成國安威脅的進口產品額外加徵關稅。在具體操作上,該條款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美方既可以選擇進行全球性加徵,也可以採取選擇性加徵,且對不同國家的稅率設定亦可有所區別。他指出,在當前美國對國際貿易規則約束力的無視下,即便同樣是基於232條款,來自不同供應源的產品也可能面臨差異化的關稅待遇。

  屠新泉指出,針對“232條款最惠國待遇”的表述,其邏輯可能是美方在對特定領域(如半導體)實施普遍性的加徵關稅時,會根據來源國家設定不同的稅率檔次。他猜測,美方可能在設定一個普遍稅率的基礎上,針對特定國家如馬來西亞或泰國設置更高的特殊稅率;而對於台灣,所謂的“232待遇”或許是指使其適用於相對較低的普遍稅率,而非懲罰性的高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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