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富權:黃國昌“自我救贖畢業禮”?
http://www.CRNTT.com   2026-02-03 11:04:34


  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近日發表富權文章:藍白合作撥亂反正也是黃國昌“自我救贖畢業禮”?以下為文章內容。

  昨日除了是台灣地區第十屆“立法院”第四會期的最後一日之外,也是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及五名“立委”的“畢業典禮”。黃國昌充分運用其最後一日的職權,率領民眾黨“立委”與中國國民黨黨團攜手合作,“挑燈夜戰”主導法案清倉,包含被稱為“中天條款”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替救國團等解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及為助理費除罪化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全都獲得三讀通過。這是繼藍白合作,接連推出並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及“憲法訴訟法”、“選罷法”、“公投法”修法等法案,並憑藉“國會”多數優勢通過後,再一次推出有重大“爭議性”的法案並強勢通過。這除了是撥亂反正之外,也可說是黃國昌及其他五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畢業賀禮”。
  
  國民黨和民眾黨黨團將之稱為“法案清倉”。在某種角度說,確實如此,因為上述法案的“爭議性”極大,被朝野黨團視為“燙手山芋”,甚至連一些國民黨“立委”也有畏難情緒,擔心會帶來某些負面後果。因此,昨日藍白“立委”能夠強勢通過這些難度較大的法案,不讓其延留到“戰神”黃國昌卸任後的下一個會期,實行“法案清倉”,為對“立法院”議事規則生澀,未諳藍白合作習慣的民眾黨遞補“不分區立委”掃清障礙。
  
  不過,說是“法案清倉”,卻又並不完全。本來“立法院”每年的第二個會期是“預算會期”,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而依據過去慣例,基本上都是農曆新年審議完畢。但二零二六年的“總預算”,到昨日第四個會期結束時為止,卻仍然卡在程序委員會“一字未審”,藍白“立委”以“總預算”未編列“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軍人加薪等,是違法違“憲”“總預算”為由,拒絕審議。從而也創下台灣地區首次在“立法院”“預算會期”內“總預算”“一字未審”的狀況,而且還是在朝野黨團以必須完成“總預算”審查,通過將會期延長至一月三十日的情況下。
  
  另外,民進黨當局提請“立法院”審議的“國防特別條例”,也是在這一個月的延長會期中,遭到第十度封殺,連審都沒得審。
  
  正因為如此,民進黨當局“激到生蝦咁跳”。“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晚就“貓刮咁嘈”地“抗議”,李坤城等民進黨“立委”也表達“憤怒譴責”,痛批這是“國會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更是藍白在農曆年前,送給台灣人民“最丟臉的大禮”。
  
  但怪異的是,昨日在院會三讀《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時,全體民進黨“立委”卻是棄權不投票,與他們在其餘兩個法案表決時,全部投下反對票,形成鮮明對比。不知道這是否連民進黨黨團也感到,“中天條款”確實是有其不合理之處,但又不能“附和”在野黨團的提案,因而只好投下棄權票?或許,也是看到反正即使是全體民進黨“立委”都投了反對票,藍白“立委”也將挾多數而強勢通過,那就不如“不作奉陪”?不過,這又無法解釋對於其他同樣是無法阻擋的法案,民進黨“立委”卻是一如既往地投下反對票。
  
  實際上,這三個法案尤其是《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修正法案,都是屬於“撥亂反正”的法案。其中《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衛星廣播電視業者的執效期從六年延長為九年。其中外界最關注復活中天新聞台的“中天條款”,規定執照遭註銷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因而被解讀為中天新聞台回歸埋下伏筆。實際上,該法案在朝野黨團協商時,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就痛批該法案講白了就是“中天條款”,民進黨團無法接受。但不知為何,在昨日院會三讀表決時,全體民進黨“立委”都放棄投票。
  
  “立法院”二零一六年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黨產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資產新台幣五十六點一億元,救國團不服提出訴訟,但在去年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而國民黨黨團提出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將“曾隸屬於國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排除在“附隨組織”的定義之外,並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順利三讀通過。按照該修正案,曾是“政府”單位的救國團將被排除於“黨產條例”的適用範圍,並回溯自公布施行日起適用,意謂這段期間救國團遭到凍結的五十六點一億元將可獲“解凍”。此外,被“黨產會”處置的婦聯會的財產,可能也將會受惠。
  
  至於《“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明定“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共有八款項目,包括按每一“立委”每年歲費五倍的公費助理工資及依勞動法令規定應由雇主負擔的相關費用,以及公費助理的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實施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年終工作獎金、在職進修費用、撫慰金,這些部分由“立法院”代理“立委”給付。此外,“立委”補助費用還包括每一“立委”辦公事務費用。這項修法被稱為“助理費除罪化”。
  
  由於在此前,黃國昌曾經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組織發動“拒絕紅色媒體、守護台灣民主”大遊行,打出拒絕“親中媒體”、“中天新聞”滲透、守護台灣的民主與自由的旗號,並呼籲“NCC”強力執法,還要求“立法院”盡速完成相關法案的修法,因而被視為中天新聞台後來遭“NCC”決定駁回其換發執照申請、不予換照的始作俑者;也由於當年“黨產會”在“凍結”國民黨黨產時,黃國昌曾經表態支持;因而昨日黃國昌對“中天條款”及“救國會條款”的積極推動態度,等於是“否定之否定”式的“自我救贖”,因而遭到民進黨當局及“立委”的嘲諷。而從另一角度看,這確是在卸任“不分區立委”前的最後時刻,以此方式來表達自己對“藍白合作”的總結,也是以此作為自己在“立法院”的“畢業禮”。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