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1日發表富權文章:炮製高金素梅案有何政治意圖?以下為文章內容。
昨日清晨,台北地檢署發動突擊行動,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簡稱“國安站”)多路搜索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的住處、辦公室及“立委”辦公室及相關人士住處等約三十處地點,其中對其“立委”辦公室的搜查持續七小時,檢調人員總共帶走七大箱物證、兩個手提行李箱及一台桌上型電腦主機。同日,台北地檢署將高金素梅列為被告,晚間移送復訊;檢調同時約談了包括其張姓助理、台東縣議員陳政宗等在內的十八人到案說明,案件進入持續調查階段。該案搜查規模之大、動作之迅猛引發政壇震撼。該案表面為涉嫌經濟犯罪及違反相關法規的司法調查,實則因調查背景特殊、時機敏感,被廣泛解讀為民進黨當局借司法之名、行政治追殺之實的手段。從多項指控內容與辦案規格的落差來看,其背後動機更可能是打壓敢於挑戰當局政策、推動兩岸交流、反對軍購與“抗中保台”敘事的異見聲音,台當局對反“台獨”統派人士的政治追殺,因而引發島內各界廣泛關注與質疑。
台北地檢署對高金素梅案公開的案由主要有三項,但均受到島內輿論高度質疑,被認為理由難以立足,存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嫌疑:
一、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指控高金素梅在助理費核銷過程中存在問題,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這一指控令人聯想到此前檢調對新竹市長高虹安的類似攻擊,而該案件最終以無罪收場。此次再提同類罪名,也讓此次指控的合理性備受質疑,難脫政治操作嫌疑。
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該指控源於二零二二年新冠疫情期間,高金素梅為台灣地區少數民族部落募集防疫物資,其中包含從大陸募集的快篩劑、N95口罩、酒精等。檢調最初試圖以此指控其涉嫌違反所謂“國安法”、“反滲透法”,聲稱此舉可能影響台灣選民投票意向,但因證據不足、信心不足,轉而指控其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事實上,疫情期間台灣嚴重缺乏防疫物資,高金素梅的募集行為本是保障民眾生命健康的善舉,卻被綠營曲解為“罪行”,凸顯其雙標邏輯。實際上,此類行為此前已有類似案例(如花蓮人士)一審被判無罪,理由是未用於賄選或牟利,僅為公益發放。
三、詐領某協會補助款:檢方未詳細披露該指控的具體細節,僅籠統提及相關嫌疑,目前仍有待事實進一步釐清,暫無明確證據支撐該指控成立。但結合前兩項指控的薄弱基礎,輿論普遍認為此案缺乏實質違法事實支撐。
高金素梅長期堅持中華民族認同,反對“台獨”,主張兩岸和平,並多次就金門撞船事件等敏感議題強勢質詢民進黨當局,直指“海巡署”責任,要求道歉與真相公佈,她在二零二四年“金門214事件”中召開專題報告,挑戰當局“責任全在大陸”的說法,引發民進黨高層迅速反制,賴清德親自下令動員應對,被外界視為“提油救火”式的政治圍剿。她在“立法院”長期監督軍購預算,對美國對台軍售持保留態度,直言“台灣不是提款機”,並質疑部分採購案黑箱作業。她深耕基層,推動原住民權益,反對“去中國化”教育,十次赴日抗議靖國神社供奉台籍戰犯,要求移除台灣戰歿者牌位,樹立了愛國原住民領袖形象。她的政治存在本身即是對“台獨史觀”的挑戰,挑戰了既得利益結構與“抗中保台”的單一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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