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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將實施深港“一地兩檢”安排與“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配置134條自助通道和68個人工櫃台(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皇崗口岸重建工作已進入收尾階段,港方口岸區將於7月31日正式啟用,深港通關將進入“五分鐘時代”。作為深港之間唯一24小時通關的旅檢口岸,新皇崗口岸還將在兩地率先實施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新模式。此次口岸迭代,意義不止於一座新大樓、一條新通道,跨境治理、區域佈局與民生往來三個層面都將發生實質變化,值得觀察。
第一,制度層面,跨境治理有了新安排。
新皇崗口岸的核心變化,不在硬件而在制度。今年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授權香港特區依照香港法律對皇崗口岸內的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7月17日,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7月20日條例刊憲,7月31日生效。從中央授權到本地立法完成,前後一個月出頭,這樣的進度在以往的跨境合作事務中並不多見,說明中央與特區之間、特區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協調機制已經相當成熟。
法律安排中有一個細節也耐人尋味。港方口岸區位於深圳土地上,香港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租期至2047年6月30日止,期滿後可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續期。多年來,外界圍繞“2047”有過各種猜測,這份租約以具體的法律文本作出了回應,即“一國兩制”的實踐是長期安排,不是權宜之計。
通關機制上,新口岸首次把“一地兩檢”與“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兩項制度放進同一個口岸。深圳灣口岸當年解決的是查驗場地問題,西九龍站把這套做法帶入高鐵,皇崗口岸再走一步:旅客一次排隊、一次採集信息,兩地查驗單位後台並聯審核,前台一次放行。
值得注意的是,流程合併並不意味著法律邊界模糊,港方口岸區依香港法律管轄,內地口岸區受內地法律規管,司法管轄與執法權責分得清楚。當年“一地兩檢”在香港曾引起激烈討論,如今這套安排在深圳灣已運行近二十年,在西九龍站亦已多年,可行性經受住了實踐檢驗,皇崗口岸正是在此基礎上的延伸。特區保安局已表示,未來新建陸路口岸將效仿這一模式。可見,“皇崗模式”已不限於單一口岸,而成為可以複製的跨境治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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