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4日電/美國政府又被告上法庭了。
據新華社報導,美國25個州8月3日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聯合訴訟,要求裁定美國政府日前以所謂“強迫勞動”為由對60個國家和地區征收的關稅違法并予以廢止。此前,已有多家美國企業就這一新關稅措施發起訴訟,要求法院擱置或撤銷相關措施。
美國這項新關稅措施於7月23日提出,法律依據是《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被分析人士認為是到期的全球進口關稅的替代措施。而全球進口關稅本身,也是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大規模征收關稅違法後推出的“替代方案”。
美國濫施關稅一直“官司纏身”。美國政府是不是越權了?州政府和企業為什麼堅持訴訟?美國國內法能够淩駕於國際法之上嗎?
美國政府越權了嗎
圍繞美國政府新關稅措施的主要爭議,是政府是否濫用“301條款”。
“301條款”允許美國政府針對所謂“不公平貿易行為”征收關稅。條款規定,當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認定某個貿易夥伴存在限制美國市場准入、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時,可以啓動調查并采取報複措施。
不少美國企業和州政府認為,美國政府和總統并未獲得把針對特定貿易行為的法律工具擴大為對全球貿易夥伴普遍征稅的授權,不能讓用於“個案處理”的法案條款“全球覆蓋”。
美國憲法規定,征收關稅的權力屬於國會。國會可通過立法授權總統制定和執行貿易政策。《1974年貿易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等法律中的相關條款,均屬於這一範疇。
相關企業和州政府認為,美國政府正利用這些法律實現超越國會授權範圍的政策目標。分析人士表示,如果總統利用貿易法實施廣泛征稅,就意味著獲得了接近不受限制的征稅權,改變了美國憲法確立的貿易權力分配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