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2日電/元朗一名女子傷重不治,綜合閉路電視片段及法醫初步檢驗,有理由相信事主遭狗襲擊噬咬。明報今天社評說,香港近期一再發生涉狗命案,惟每宗事故都有其獨特之處,不能一概而論,今次狗咬人事件,首先要查明的是涉案犬屬流浪狗抑或放養狗,倘若證實有人飼養,必須追究狗主責任。漁護署表示,本港流浪狗問題目前不算特別嚴重,然而隨著北部都會區建設全速推動,鄉郊加快開發,新界流浪狗數目未來確有可能增加,情况需要持續留意。當局應加緊從根源入手,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除了修例加強狗主責任、提高遺棄動物的罰則,亦應加強宣傳教育,鼓勵狗主為寵物絕育。
過去兩三個月,與狗有關的新聞一再成為社會話題,先是今年7月“寵物食肆”措施正式落地,為香港走向“人寵共融”邁出重要一步,同時也激起了愛狗者與畏狗厭狗者之間的矛盾,偏偏在這一敏感時期,本地又接連發生涉狗命案,包括元朗商場範圍發生大狗咬死小犬事件,以及打鼓嶺持牌“狗酒店”女負責人遭拒絕回籠唐狗襲擊喪命的案件。最新一宗則發生於剛過去的周日,一名27歲女子凌晨昏迷倒臥於元朗壆圍南路,全身有多處遭動物噬咬及抓的傷痕,送院搶救後不治。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女子出事前正踏著單車,曾遭3隻狗追趕。儘管閉路電視未能清楚拍攝到案發情况,然而根據女子傷勢及其他環境證據,確有理由相信女子是遭狗咬死。
社評說,今次命案與打鼓嶺狗咬人案件相隔剛剛一個月,命案連發難免令畏狗者感到不安,然而必須指出的是,不計最近這兩宗,本港過去33年只發生過3宗狗咬死人事件。公眾應客觀理性看待最近兩宗涉狗命案,避免將畏狗情緒無限放大。另外,今次襲擊女子的狗,究竟是放養犬還是流浪狗,也須進一步確認,如果當局最後發現,咬死女子的狗原來有居民飼養,又或屬於倉庫看家犬,狗主必須為其疏於管束導致他人遭噬喪命,承擔法律責任。
漁護署有法定責任管理流浪狗,以防狂犬病爆發及減少流浪狗造成滋擾,保障公眾健康與安全。根據政府數字,漁護署2002年捕獲的流浪犬多達1.1萬隻,不過近年有關數字已降至平均每年大約400隻。
社評指出,案發地點元朗壆圍位於錦綉花園及南生圍附近,與北都大型新發展區有一定距離,目前亦無證據顯示,襲擊單車女子的狗,是來自因為北都發展而被清理的狗場。不過話說回來,隨著北都發展加快,收地及平整土地工作加速推進,區內遭人遺棄或失去居所而淪為流浪狗的數目,未來確有可能攀升,當局需要密切留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