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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持續推動删除“敵國條款” 需保持警惕
http://www.CRNTT.com   2026-09-29 17:43:36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針對日本首相高市早苗22日在第81屆聯大一般性辯論中呼籲删除《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孫磊28日在聯大一般性辯論中行使答辯權,強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據央視網報導,《聯合國憲章》裡的“敵國條款”具體指哪些內容?删除“敵國條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删除“敵國條款”須按聯合國憲章程序進行

  北京外國語大學區域與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教授王旭認為,聯合國憲章的“敵國條款”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條款,是由憲章第五十三條、第一百零七條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共同構成的。第五十三條規定,如果二戰中的戰敗國重新走上了對外擴張的侵略道路,任何區域組織只要經各關係政府之請求,就可以對這個戰敗國使用武力,這個過程不需要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戰勝國可以不經過聯合國的授權,對二戰中的敵國採取其認為必要的行動。第七十七條規定涉及二戰後從敵國割離的領土可以納入托管制度的相關規定。

  删除“敵國條款”,必須依照憲章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修訂程序來進行,這裡面至少需要:第一,經過大會成員國三分之二表決通過。第二,聯合國會員國的三分之二,包括全體的常任理事國,要根據各自的國內憲法程序批准。值得注意的是,五常當中如果任何一個國家沒有批准,那麼這個修正案就無法生效。

  所以,關於删除“敵國條款”的問題,既沒有啟動相關的修訂程序,也沒有完成相關的修訂程序,“敵國條款”現在仍然是有效的。

  日本持續推動删除該條款 真實意圖何在?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聯大一般性辯論呼籲删除“敵國條款”,這並非日本首次試圖推動這項訴求。此前日本多次推動相關訴求,取得了什麼樣的結果?日本為何持續推動删除這些條款?

  日本謀求擺脫“敵國”和戰敗國身份

  作為二戰戰敗國,日本從20世紀的五六十年代開始在聯合國外交游說,呼籲删除“敵國條款”。1995年,第五十屆聯大確實通過了決議,決議當中提到將適時啟動程序,删除“敵國條款”。2005年,聯合國首腦會議也有相關的討論。近期,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聯大一般性辯論中再次呼籲删除“敵國條款”,她提到此前相關的決議已經通過,所以應該盡快推進條款的删除。但之前的決議僅是建議性質,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敵國條款”現在仍然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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