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網評:事關2億多人!以法治力量推動租購並舉
來源:人民網 作者:鄭岩
住房租賃是解決居民居住問題、釋放住房消費需求的重要方式。日前,國務院正式公布《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範住房租賃活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對於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具有重大意義。作為我國首部住房租賃領域行政法規,該《條例》的出台將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從粗放發展邁向法治化、規範化新階段。
對於很多人而言,租房是剛性需求。但在很多地方,租房市場房屋差、服務差、信息不透明等問題困擾廣大承租人。加上“提燈定損”、押金難退以及串串房、甲醛房等租房亂象,嚴重損害群眾權益,損害了安居夢的成色。在租房合同中寫明押金數額、扣押情形,有效打擊“押金難退”現象;禁止將廚房、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單獨出租居住,讓“隔斷房”“隱患房”無處遁形;要求預留合理騰期限,避免強行換鎖、丟棄行李等暴力騰退;建立住房租金監測機制,防止不法分子哄抬租金;將自然人轉租納入監管,對“二房東”形成約束……《條例》精準回應關切、劍指亂象,為租戶撐起“保護傘”,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提供法治保障。
疏堵結合,是治理的重要方式。《條例》明確法律責任,規定處罰方式,就是要讓制度長出牙齒,遏制不法分子的逐利衝動。也要看到,一些群眾遭遇租房困境,也與租賃關係複雜、市場主體多樣、經營服務不規範有關。《條例》對出租人和承租人、住房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及有關部門權責作出規定,有助於推動經營主體守法經營、市場各方共同努力,事前、事後全流程用力,打造更有秩序的住房租賃市場。
我國城鎮租賃住房人口已超過2億。但從租賃市場看,租賃企業占比不足5%,大批小、散房屋通過經紀機構出租,存在結構錯配、品質參差、租賃穩定性差問題。面對這樣的供需錯位,亟需以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破局。《條例》在“管”和“治”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導”和“促”。從信息發布,到合同締約,再到資金監管,讓經營主體業務更規範、服務更優化,讓交易環境更公開透明,將更好推動行業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