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過去20年廣泛運用PPP與BOT模式推動基礎設施與區域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與教訓,特別是在項目管理、資金運作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特區政府可從以下幾方面借鑒:
1)制度頂層設計與標準化流程。內地通過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PPP項目操作指南》等政策文件,規範項目識別、準備、採購與執行流程。特區政府可以參考此類標準化框架,制定《北都PPP項目實施細則》,明確項目評估、風險分配、績效考核等要求,避免因制度模糊導致合作糾紛。
建議聯手成立發展基金
2)多元化融資與風險管理。內地PPP項目常通過專項債、產業基金、政策性銀行貸款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例如,國開行曾為雄安新區項目提供低息長期貸款。特區政府可探索與內地金融機構合作,設立“北都發展基金”,吸引內地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本參與投資。
3)創新應用領域,從基建到產業生態。內地PPP項目已從傳統基建擴展至產業園區、生態治理等領域。例如深圳前海自貿區採用“園區+產業+金融”模式,由政府與企業共同打造產業生態圈。北都區可參考此模式,在河套科技城引入龍頭企業主導開發,配套科研設施、人才公寓與商業服務,形成產城融合示範區。
4)退出機制與可持續運營。內地經驗顯示,PPP項目需設計靈活的退出機制(如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以增強資本流動性。特區政府可鼓勵北都區PPP項目通過香港資本市場發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或專項債券,為投資者提供退出渠道,同時確保項目運營的長期穩定性。
5)多元化融資。內地的PPP項目往往結合政府資金、銀行貸款和社會資本,香港可借鑒這一模式,引入不同來源的資金。
6)提供政府擔保。在某些高風險項目中,政府可提供擔保,以降低投資者的風險,吸引更多企業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