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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收費無譜 3分鐘即索千四
http://www.CRNTT.com   2019-01-16 10:43:14


  中評社香港1月16日電/數據漫遊服務雖然方便,但稍有不慎隨時誤墮陷阱。消委會去年接獲共236宗相有關數據漫遊的投訴,有投訴人為女兒購買手機及上台,並已要求電訊商關閉數據漫遊服務,結果外遊後接獲逾一萬元的“天價賬單”;有參加日費漫遊計劃的投訴人到訪深圳時,僅3分鐘便接獲短訊,被收取1,400元的漫遊費,最後總賬單更高達4,500元。

  香港文匯報報道,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昨日指出,過去3年會方接獲有關數據漫遊服務的投訴個案均逾230宗,但涉及的金額有下調趨勢,反映相關宣傳工作有成效。

  她說,2016年及2017年最高金額的個案均超過10萬元,而2018年最高金額的個案,投訴人即使要求參加本地月費計劃,並關閉數據漫遊服務,結果外遊後收到賬單,索取10,500元數據漫遊費。

  營辦商指日費計劃逾期 

  消委會並接獲另一宗投訴個案,李小姐兩年前向一間電訊商申請日費計劃,早前到訪深圳,不到兩分鐘就收到600元數據漫遊收費短訊提示,再過1分鐘又收到短訊指數據漫遊費已達1,400元。短訊列明會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不過,其後李小姐再收到兩個短訊,一個提示李小姐申請日費計劃,另一個提示數據漫遊費已逾4,500元。

  李小姐回港後作出投訴,惟電訊商稱當年日費計劃的申請設時效並已過期,建議李小姐為本地月費計劃續約,即可將數據漫遊費減半。

  李小姐遂向消委會求助。經消委會調停,電訊商同意李小姐只需支付30%漫遊費用,亦毋須繼續履行本地月費計劃的合約。

  消委籲調至“飛行模式” 

  黃鳳嫺建議偶爾外遊的消費者,在登記定額收費數據漫遊服務計劃時,應細閱計劃內容,避免一次過預繳過多金額及留意服務期限。若毋須使用漫遊服務時,應將手機轉至“飛行模式”,並關閉流動數據及漫遊服務功能,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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