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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3月28日電/醞釀約一年的空置稅細節條文終曝光。運房局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草案,包括限制新盤單位在取入夥紙後不得空置逾一年,發展商作虛假陳述可被囚一年及罰款10萬元,而徵收稅額一如預期相當樓價最高5%。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月1日審議有關建議。
香港商報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去年3月表示,留意到發展商手上有逾9000個單位已落成但未推出市場,屬近年新高,計劃引入一手空置稅措施,以釋出空置新盤單位,填補市場需求。他當時指出,本港的空置率約為3%,屬於低水平,因此制定政策時須鎖定目標。
及至去年6月底,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出招”,公布六項新房策,其中包括向一手樓徵收額外差餉課稅,當時已訂明會修改《差餉條例》,向空置逾一年的一手物業徵稅,以驅使發展商加快推出新盤單位。新房策出爐後,發展商紛紛表示會密切留意空置稅的推行及落實的相關條文;更有業界人士宣稱,或將空置稅視作成本,轉嫁在樓價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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