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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等幹部等候開庭結果。(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起訴,共遭求刑達28年6月。台北地院接押庭分庭法官江俊彥承審柯文哲,柯文哲面色頗為憔悴,聲音有些虛弱,但仍強調自己絕無不法。檢方則是疾言出招,並出具首次曝光的佐證,只不過旁聽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十分不滿檢方發言,只要檢方講出有疑慮之處,黃就不停狂笑。
柯文哲26日晚間7點半出庭接押庭分庭,承審法官為江俊彥,北檢檢察官為林俊廷、林俊言、廖彥鈞,柯文哲則與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出庭。書記官為李玟郁、通譯莫奉軒。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等8名白委、黨團主任陳智菡、新聞部主任吳怡萱、社會部主任張清俊、中央委員張凱鈞、柯隨行秘書黃馨香等、柯粉小草,以及中評社與其他部分媒體都在現場全程旁聽。只能紙筆紀錄,不得拍攝、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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