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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將陳水扁以“違憲、叛國”治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2 10:18:32  


  作者:韓良愉 南京鳳凰西街140號

  陳水扁貪污、洗錢已大白於天下。為了脫罪,他口口聲聲說:海外洗錢是為了台灣“建國基金”,并因此“感動”了一些人,似乎這樣一說,他的黑錢就“洗白”了。 

  然而,過去8年,陳水扁位居“中華民國總統”高位,作為“總統”,他理應嚴格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宣誓效忠“中華民國”。現在為了掩飾貪腐罪行,他又編出“建國基金”謊言。 

  人們不禁要問:他這個“總統”是怎麼當的?竊居了“中華民國總統”,竟然一直想著推翻“中華民國”,另立“台灣國”,如此明目張膽地背棄“中華民國憲法”,背叛“中華民國”,該不該以“違憲、叛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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