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永國 北京 研究員
兩岸關系從60年前的政治對立、軍事衝突、經濟隔絕的“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態,發展為政治和解、經濟雙贏、文化交流的兩岸全方位溝通、交流、交往與合作。兩岸關系的發展歷程,在讓兩岸民衆、政黨或政治領導人感受到“造化弄人”的歷史滄桑和悲苦之餘,更使兩岸重燃“永享和平與繁榮”的夢想。於是,“大陸飛彈”就被一些台灣政黨或政治領導人視作是“兩岸和平”的障礙。
事實上,這是台灣民衆、政黨或政治領導人在兩岸長期對峙狀態下形成的“敵視思維”產生的“慣性認識”。台灣之所以有如此強烈的要求大陸“撤飛彈”的“慣性認識”,除了對“台獨勢力”的發展缺乏認識之外,主要還在於長期忽視兩岸中華民族必須面對的困難、問題和風險。
兩岸當前必須面對的困難、問題和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台灣內部長期存在著主張分裂中國的的政治勢力,台灣當局無力遏制;
二、兩岸周邊已經存在嚴重侵占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國際勢力,台灣當局無力打擊;
三、兩岸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尚未完全收複,兩岸必須共同面對;
這一切困難、問題和風險在沒有解決之前,大陸飛彈都是不可能撤的。中國大陸的飛彈不僅不能撤,而且應該由兩岸共同組建、加強、完善和提高。大陸飛彈或未來的兩岸飛彈只會成為兩岸和平的保障力量,而不可能成為兩岸和平的危害者。懼怕大陸飛彈或兩岸飛彈的人或勢力,必然是畏懼兩岸互信和共識的人或勢力,或者必然是害怕兩岸溝通、交流、交往和合作的人或勢力。
從這個意義上說,“兩岸和平”本質上需要兩岸的互信和共識為基礎,需要兩岸形成共同維護和捍衛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政治目標,還需要兩岸密切的軍事互助和合作,更需要兩岸用共同構建的軍事力量予以實現。這四者之間存在著的完整邏輯關系,而且是循序漸進的關系,更是對“兩岸和平”更高層次的維護和實現。
一、“兩岸的互信和共識”只能保障兩岸3至5年的短暫和平;
二、“兩岸形成共同維護和捍衛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政治目標”能保障兩岸8至10年的短期和平;
三、“兩岸密切的軍事互助和合作”能保障兩岸20-30年的中期和平;
四、“兩岸共同構建聯合軍事力量”能保障兩岸50年的長期和平;
至於50年以後的“兩岸和平”問題,套用鄧小平同志的話講:相信我們的後代比我們更聰明,一定會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