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洋 江蘇 職員
台灣的反對黨整天批馬英九,說他沒有政績(四年後再談不遲),并叫嚷要在馬任職一周年時發動民衆起來罷免他。
我有點納悶,“總統”是隨便可以罷免的嗎?
馬英九能當選“總統”,是選民投票的結果,換句話說,是人民的選擇。
世人都知道,“總統”的任期是四年,做好了,人民繼續支持他;做不好,人民自然會選擇別人。
馬運氣不好,碰上了世界金融危機,台灣的經濟受到了影響,可是,其他地方同樣受到影響。在別的地方,人民在政府後面支持政府,大家共度危機。而在台灣,反對黨整天鬧事,將大環境的影響歸到了政府頭上,還有天理嗎?
馬英九上台以來,可謂勤勤懇懇地工作,人民就看不到?換個誰在他的位置上就一定比他幹得好?我看不一定!
“憲法”規定,“總統”是有任期的,在任期內,除非他叛國,沒有任何人能罷免他,換句話說,搞對他的罷免是違法的,是法律所不容的,馬必須硬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