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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應謹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1 12:24:08  


  作者:王海瞭 福建福州 律師

  一個是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廈門大學教授張銘清老人訪問台南,在孔廟前面遭受民進黨議員攻擊,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對此的解讀是說“對敵人不必客氣”。國民黨“立委”就曝料葉宜津的先生就曾經在大陸念書,批評葉宜津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葉宜津出面響應,以蔣介石的例子表示,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一個是陳致中律師葉大慧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自己作為辯護律師,是忠於當事人而不是忠於政治態度。他還爆料說,陳水扁現在的委任律師鄭文龍也和他一起到過大陸。鄭文龍則辯稱,他到訪大陸,是要為台灣發聲,向大陸嗆聲。這裡的主題詞是陳水扁律師鄭文龍聲稱大大陸來訪問是要為台灣發聲,向大陸嗆聲。 

  海峽瞭望認為,顯然開放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應謹慎。 

  一、台灣律師邏輯思維混亂。陳水扁也是律師出身。他的觀點是他貪污是因為準備台灣建國資金,因此不是貪污,按照這樣邏輯,全世界所有貪官都可以找出不是貪污的理由;葉宜津老公在大陸求學,念EMBA,明明是想拓展大陸職業空間賺錢,卻說成是了解敵人,可以繼續對敵人不必客氣;鄭文龍到最高了民法院訪問,明明也是推展職業空間賺錢,卻說成向打入嗆聲。可見這些人都是秦檜莫須有式的人物。 

  二、可能借執業炒作政治議題。恐怕之前絕大多數人不知道鄭文龍,但是接受陳水扁委任以後,就沒人不知道鄭文龍了。整天在電視上放話吸引眼球,他的媒體曝光度超過所有的台灣政治人物。鄭文龍談論的議題很少是法律觀點,卻大談特談一些政治議題,大聲向馬當局、台北地院、特偵組嗆聲,為陳水扁發聲。顯然,如果台灣律師借在大陸執業炒作政治議題,故意嗆聲是在預料之中的事情。大陸發面當然也注意到這個因素,所以制定規章限制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執業的範圍,即只能從事大陸非訴法律事務,在訴訟部分只能從事涉台婚姻、繼承的訴訟法律事務的訴訟代理人。

  三、對等開放。在兩岸開放上,我們應強調最惠地區待遇,即兩岸對等開放。在兩岸交流方面,大陸很多都是單方面開放。台灣方面經常小題大做,例如毒奶粉事件居然要大陸海協會的道歉。但是大陸新娘在台灣被歧視,卻未聞大陸的發聲。開放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也是如此,甚至從未聽說討論台灣開放大陸居民赴台執業台灣律師。因此我們要向台灣當局學習,在開放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強調兩岸的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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