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俊霖 法國 學生
去年底的綱領性文件“胡六點”,在首先鋪陳“一中原則”的基礎上,提到可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而何謂“兩岸特色”呢?
胡六點對此做了詳盡的解釋:首先,“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尚未統一”,但目前的現狀僅僅是“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而兩岸今後的關係,包括未來的統一,決不能是“主權和領土的再造”,而只能是“結束政治對立”。
但迄今為止,大陸非常遺憾的看到,在涉及經濟議題的CECA上,台灣當局不斷拋出令人難以接受的觀點,直接衝擊“一中原則”,撞擊目前依然脆弱的互信。
例如,高孔廉放狠話說,經濟協議若是談“一中”,“談不成就算了”;而根據自由時報報道,劉兆玄更是在“立法院”答覆民進黨“立委”質詢時,矢言“絕不在中國政治框架下談ECFA”。
請問,不在“一中原則”下談經濟,那要在什麼關係下談?難道是“國與國”的關係?
不要忘記,自08年四季度以來,台灣經濟一路如雪崩般潰倒,各項數據用“一瀉千里”,“腰斬”等字眼形容恐怕是再合適不過:無論進出口成長率,工業產值,訂單數量,財政收入,均暴跌近50%,從GDP單季狂瀉-8.36%的半世紀最差記錄,到里昂政權預期-11%的09年整體經濟表現,台灣當下最緊迫的任務,恐怕就是全面對大陸市場開放,盡速簽訂經濟協議以求自保了!
不過令人錯愕的是,當前並非大陸有求台灣,而是台灣極度依賴大陸的金融海嘯時刻,台灣當局居然還在“一中原則”上虛與委蛇,甚或是幹脆“一口回絕”,如此態度,豈不是自己把經濟復甦的機會,人為拖入了政治泥淖?試想:大陸會允許簽訂的經濟協議,脫離“一中原則”嗎?大陸會笨到簽訂一個旨在暗示、或凸顯台灣為一個“國家”的所謂“國與國”的雙邊貿易協定嗎?
不僅如此,台當局整天掛在嘴邊所謂的“對等”這類標誌詞不見了,談到經濟協議時,這“對等”兩字早就被甩到九霄雲外,不複蹤影。台灣“國貿局長”黃志鵬說的很露骨:“將來只談對台灣出口有利的項目”,而談的原則是“要的多、給的少”;馬英九更補充:“對台灣不利的不會開放”,尤其是在農產品開放,勞工政策執行上,還是要採取所謂“歧視性阻礙政策”。
多好的算盤!決不在“一中原則”下簽訂經濟協議,只談對台灣有利的議題,還步步緊逼要大陸讓步,甚至“損己利人”為台灣輸血;而自己卻一毛不拔,揚言在產業政策,市場開放程度上,對大陸“該歧視的還是會歧視”!
所有這些,不就是熟悉的“不統”嗎?不就是實現“不統”最厲害的殺手鐧,“政經分離”嗎?
在脫離“一中”的框架下,想盡辦法要好處撈足,便宜占盡,企圖長久維持貿易的高額順差,卻對“一中原則”的架構能回避就回避,能拒絕就拒絕,處處維持政治上“分裂分治”的局面!
這種情況,還是台灣資深評論家南方朔洞若觀火:“以為憑一廂情願開支票,別人就要幫忙兌現;以為一紙雙邊協議,不付出任何東西就可以得到一切好處,這種支票已經越來越不可能,不是欺人就是自欺”。
誠哉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