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畢殿龍 中國 媒體
日前,臺灣“法務部”部長王清峰明確表示,根據規定,看守所的羈押被告是不可接受採訪的,不過,對教化有幫助,對法律教育幫助的話,是可以允許記者進入採訪的。所以也就允許日本《朝日新聞》進臺北看守所專訪陳水扁。
在押嫌犯接受不接受媒體的訪問,“法務部”自有自己的裁量權。但裁量的原則是對所有被羈押者有普遍的適應性、對所有的媒體有公平性,更要考慮到受訪者的品行和接受專訪的目的。相信王清峰同意《朝日新聞》專訪,盡管有個人維護自己一貫尊重人權的考量,但也希望通過接受專訪,教化人民、防止因為拒絕境外媒體的專訪,而導致國外媒體胡亂猜測,怕被抹黑司法迫害、侵犯人權而更加中傷臺灣的形象。盡管考慮的方向不一定錯,但對於陳水扁這樣的人,不附加任何條件,陳水扁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其結果很可能是,陳水扁玩得很爽,臺灣社會被攪擾得很亂,因為機會不對等,也讓真正了解扁案的人很憋氣。所以,王清峰和她的“法務部”,如果能力不夠,最好不要玩得太花。
首先,從陳水扁的品性看,“法務部”不應該允許,陳水扁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對他的要求,應該有一些附加條件。陳水扁為什麼喜歡專訪而害怕開記者會?因為專訪他可以找能夠幫他散布謠言、塑造政治司法迫害形象的特定媒體、可以精心制造和拋出話題,不必接受和可以回避他無法回避的話題。陳水扁不但早已沒有曾經擔任過的臺灣最高領導人的高度,反而凸顯其為了讓自己脫罪,不惜攪擾整個臺灣社會不安、敗壞臺灣形象的無賴風格。所以,陳水扁要接受專訪,是可以的,但不應該任由他指定媒體,而是應該開放所有境外或者島內的媒體專訪(最好的形式是,幾家媒體聯合采訪),從排隊采訪的諸多媒體中,隨機抽取幾家。媒體要采訪或者專訪陳水扁,此間應該直接向“法務部”申請排隊,扁辦即便接到采訪申請也應該轉入“法務部”排隊。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更多的媒體有較為公平的采訪機會,陳水扁才不至於只挑選特定的媒體、制造對他自己有利而對待整個社會有害的話題,也才能兼顧人權和達到教化社會的目的。如果陳水扁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法務部”就成了一個比較大的扁辦。
其次,“法務部”在考慮人權的時候,不要只顧維護個人或單位形象,更不能夠只有權貴的形象才會被尊重。如果其他和陳水扁一樣被羈押身份的人,提出一樣同樣的要求是否願意或者有條件給予滿足?維護人權不能夠顧此失彼、欺軟怕硬。陳水扁在媒體上屬於強勢,他發生的管道比一般人多了很多,而且還有一個花著臺灣所有納稅人的錢、公開幫他撒謊、造謠的辦公室。“法務部”不能夠自己為了做好人,就把問題留給社會。至於王清峰在答詢時指出,英國《金融時報》記者是用一般接見矇混進去,北所對《金融時報》有採取禁止一年內不能再到北所採訪的處罰,至於北所已經盡到責任,基層員工真的很辛苦。則更加讓人無法認同這種說法,如果這種身份的人都能夠蒙混,假如此人不是記者,是殺手和刺客呢?退一步講,如果是扁辦刻意欺騙看守所,那扁辦還能夠予取予求嗎?陳水扁在看守所似乎是在立體監督之下的,記者采訪那麼長時間,居然沒有發現是記者,如果是串供呢?作為“法務部長”,不檢討下屬的失職,還為他們喊辛苦,好人也未免做得太濫了些。
最後,廢物利用,希望用陳水扁拋出刻意和精心設計攪亂社會的話題,來達到教化社會的目的,那你得有比陳水扁更充分的準備,盡管不一定要比他更無賴、更無恥,但卻一定比他更有智慧。如果能力不夠,就別玩得太花。老老實實,把陳水扁當成2185,把其他羈押嫌犯也當成陳水扁,用平常心、做平常事就好。不是王清峰形象不好、能力太差,是王清峰受命於一個需要鐵腕和強勢制衡和整合司法資源、重整司法秩序的危難之時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