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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何時不再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01 17:40:00  


  作者:王林 廣東省深圳市 資深新聞評論員

  醫患糾紛,從未間斷,隨著患方與醫方糾紛攻防的強弱轉換,“醫鬧”大有從民事經濟糾紛走向群體性政治事件的危險。究其原因,“花錢買穩定”思維有助推效應。據衛生部統計,在醫療糾紛發生後,有70%以上的醫院發生過患者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事件(8月31日《廉政瞭望雜誌》)。 

  “不鬧不賠,一鬧就賠,大鬧大賠,小鬧小賠”。近年來,“醫鬧”成了字典上雖找不到,但卻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熱門”詞匯了。 

  “醫鬧”實質上折射了權與法之間的一種尷尬處境。反映了一些公民在公力救濟和社會救濟不足時,由於信息不對稱、溝通不及時到位,患方嚴重質疑醫療過程和效果,採取近似於報復性質的私力救濟行為,是醫患關係不和諧的產物。 

  “醫鬧”屢禁不止,已成了社會“頑疾”。究其原因,主要是相關法律條文不夠明確,“花錢買穩定”的思維定勢,執法力相對較弱,威懾力相對較差。 
 
  “醫鬧”是違法行為,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 

  危害一:“醫鬧”日益猖獗,嚴重擾亂正常醫療和社會秩序,客觀上使本已緊張的醫患關係雪上加霜。 

  危害二:“醫鬧”日益猖獗,客觀造成大量經濟賠償,也勢必帶來國有資產流失。 

  危害三:“醫鬧”日益猖獗,助長非法獲利邪氣,削弱法律尊嚴。 

  因此,破解“醫鬧”困局,必須多管齊下: 

  一是依法處理“醫鬧”,堅決打擊職業“醫鬧”以及混跡其中的黑勢力;公安機關應建立“職業醫鬧”黑名單,必要時予以曝光; 

  二是盡快快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三是建立和諧醫患關係平台,尊重並滿足患者知情權;引導患者家屬走合法渠道解決醫療糾紛; 

  四是在醫療機構之外建立界定醫療責任的中介機構和裁定醫療糾紛的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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