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紫雲 澳洲 博士
美國凶神惡煞的警察是臭名昭彰,舉世“聞名”!
在下澳洲洋友就有被喝令下車,先來個手銬“五花大綁”,全身推伏在車上,再由頭摸到腳看有無槍械,然後才惡恨恨的當“罪犯”來審問的“惡”遇!
這種牛仔追殺印第安人的“傳統”是典型的美國霸道文化,一點都不奇怪!
應該奇怪的是明明知道美國“特別”愛打壓欺負我們,那麼,我們泱泱大國,象徵及代表禮儀之邦風範的外交官,為何沒有“特別”份外的“吾日三省吾身”自己的言行,而會被美警追擊,丟自己和祖國的臉!?
是否真的如報導的無牌駕車,不聽從交通命令,沒有體現出中國文明古國,翩翩君子,禮尚往來的風度!
如果我方代表中國文化,中國形象,中國男子修養的外交官,“真的”不尊重代表一國法律的警察及交通規則,那麼,就不能怪別人行使法律所賦有的權力!若是有文化教養的外交官,就必須勇者知錯,馬上認錯改正,“永”不再犯,才是知書識禮,樹立“即刻修正”,仍然“冰清玉潔”的優良榜樣及教養!
若真的“一開始”就沒有犯法,那當然是對方的錯,絕對有權鳴鼓而攻之,討回公道!
我國人民不守交通規則,不尊重交警,枉顧他人生命,沒有交通禮貌的醜惡教養,是我們民族的恥辱,有辱禮儀之邦的美名!
不管是誰,上至皇帝老爺,明星名人,下至販夫走卒,都“必需”由小就被父母“以身作則”(否則沒有用!)的教導“絕對”服從交通規則的美德!
因為是否尊重服從交通規則,就可以馬上看出一國的人民是否有良好的品德及修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