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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飛小學生的“檢察車”需要認真檢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0 16:13:48  


  作者:陳國琴 陝西省安康市 自由撰稿人

  據《北方新報》5月7日報道:5月5日17時15分,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黑河鎮南台什村村民鄭俊清年僅10歲的兒子小仁仁(化名),剛剛走出玉泉區小黑河鎮百什戶逸夫民族小學校門,就被一輛印有“檢察”字樣的警車撞飛,目前,小仁仁已經腦死亡,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讓鄭俊清難以理解的是,事故發生後,在場的幾名教師和肇事方都沒有報警。

  肇事車的車牌號為蒙AB098警。負責處理此次事故的玉泉區交警大隊事故股股長劉永利說:“目前能夠確定肇事車輛是清水河縣檢察院的,車內當時有兩個人,司機叫張華,另外一位同乘者是該檢察院一名副檢察長。”對於是否進行酒精測試,劉永利稱,由於肇事司機第二天才來交警隊,此時距離事發時間較長,再對肇事司機進行酒精測試已經毫無意義。

  年僅10歲的小仁仁所遭遇的車禍慘案,無疑會給小仁仁全家人帶來巨大的悲痛。當然,面對肇事的檢察部門的車輛,面對肇事車內坐著的檢察院副檢察長,面對肇事後司機消失一個晚上的情況,更是令人感到痛心。而透過這起車禍,不免會讓公眾產生諸多的聯想,在學校門口撞飛小學生的“檢察車”,是否經常開“霸王車”、“特權車”呢?而車內的副檢察長,又是如何要求司機的呢? 

  如果駕駛“檢察車”的司機不是酒後駕車,為何會莫名其妙地消失一個晚上呢?如果車內的副檢察長是一位真心誠意為人民服務的好檢察官,那麼,又為何不在發生車禍之後第一時間報警呢?如果這位副檢察長是一位稱職的,對社會、對公眾負責的好領導,那麼,又為何不責令司機在原地等候處理呢? 

  無論如何,這輛肇事的車牌號為蒙AB098警的“檢察車”,都給清水河檢察院帶來了十分不良的影響,甚或說,給當地的政法部門帶來的極壞的影響。在當前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要求懲治“霸王車”、“特權車”的情況下,“檢察車”在校門口撞飛小學生,而且司機消失一個晚上的問題,都需要當地政法部門好好反思。而對於這輛“檢察車”和車內的副檢察長,真的需要嚴肅認真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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