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互關心、呵護,鏟除不合時宜的交流限制
港澳台三地交流歷史悠久,相比內地各省市與台灣的交流,三地交流總體是走有前面的。特別是近年來,港澳分別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台灣在港澳的原有機構成功更名,港台“小兩會”(香港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及台灣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運轉良好,所有這些都為三地交流創造了良好條件。但同時要看到,還有很多令人不能滿意處,與三地民眾的迫切願望、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要求,還相差很遠。
例如,澳門早就承認台灣學歷,但台灣對澳門學歷遲遲不予承認。澳門早就對台灣民眾實行免簽注,但台灣至今沒有意願對澳門民眾採取同樣做法。“澳台航線”早在2005年就已到期,因為陳水扁大搞“台獨”分裂活動,故而未能進行新航約談判,只是以延續舊約的方式處理。但奇怪的是,2008年以來,海峽兩岸都已實現直接通航了,澳台航線仍然在執行舊航約,與兩岸直接通航的迅猛發展,形成鮮明對比。儘管三地分別與內地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台灣與香港早已是彼此的第4大貿易夥伴,但三地之間至今沒能簽署類似協議。近來不少港澳企業反映赴台投資受到的限制太多,有的港商甚至抱怨“到台灣投資的門坎比去內地的門坎更高”。這也從一個方面反映出,台灣方面缺少資金進入、經濟發展長期不能令民眾完全滿意,不是沒有原因的,數據顯示,台灣對外資企業的開放程度,甚至還比不上朝鮮。台灣當局原本著眼吸引人才,對在台畢業的港澳學生留台工作的政策,相對寬鬆,但回歸以來,態度大變,實行極為嚴苛的限制,開政策倒車。1993年兩岸通過海協會與海基會達成法律文書認證使用、罪犯移交兩項合作協議,2010年又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協定,但港澳與台灣之間至今未就上述問題以及司法協助、判決的承認及執行、共同打擊犯罪等法律合作問題達成類似協議。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上述情況的出現,港澳台三方都有責任,但客觀地說,相當一部分原因出在台灣方面。儘管2000年以來,在兩岸雙方共同努力下,兩岸關係發生了天翻地覆的重大變化,但由於過往兩岸關係因素所致,台灣方面1997年通過、用於規範三地交流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規定,早已時過境遷,不再適應現時的港澳台交流需要,但至今未見修改跡象。
港澳台交流的深入發展,離不開相關政策制度的鬆綁和公權力部門的積極配合。相關當權者亟需拋棄個人及本黨的狹隘私利,誠實面對三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站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高度,好好思考一下,如何更好地從建立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為三地交流的深入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進一步拉近三地民眾的距離,爭取三地區域發展的更好效果。更加珍惜手中的權力,抓住歷史的機遇,多做順應歷史潮流發展的事,多做滿足三地民眾合理需要的事,多做與中華民族一分子相稱的事。通過採取各種政策措施,使港澳台民眾、各行各業,都能更加便利地交流交往,無論旅遊、探親、就學、就業、投資,還是婚姻、遷徙、醫院、社保、救助等等,都能實現一體化、一家化。相互設訪、壁壘分明,不利三地關係深入發展。
四、不把自己的價值觀念強加於對方
特別是不要把傷害民族整體利益的錯誤價值觀念強加於對方。台灣在歷史上創造過經濟起飛奇跡,目前也大致實現了初步的所謂“西方民主”。但必須看到的是,台灣的“民主”有其致命傷,即與民粹,甚至是與“台獨”分裂傾向聯繫在一起的,如不能正確認識並加以糾正,必將給自身也給整個民族釀成大禍。實際上,台灣今天在許多方面的尷尬表現和處境,很大程度上就是這種扭曲、不成熟的“民主”惹的禍。正是在台灣所謂“民主”氣氛的籠罩和誤導下,島內一些民眾,一定程度地接受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叫囂,迷戀所謂“台美、台日關係高於兩岸關係”,“開拓國際活動空間優於兩岸關係”。
近年來,一些有心人士一再居心叵測地唱衰台灣,同時也一再居心叵測地唱衰香港,企圖在三地交流過程中用“民主”包裝“台獨”分裂思想,進而影響港澳,人為製造矛盾,唯恐天下不亂,愧對炎黃祖先。事實上,港澳能成功回歸,是中華民族,包括每個中華兒女的百年榮耀,港澳回歸以來取得的成就,充分說明:“一國兩制”是有生命力的,港澳同胞完全有能力治理好港澳社會,中央政府兌現了“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的莊嚴承諾,港澳原有的政治社會制度、生活方式得到完整保留和充分尊重。當前對港澳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持續保持繁榮穩定,確保民眾生活幸福。事實表明,香港多年來不僅成功實現了經濟社會的長足發展,而且在民主方面也邁出了重要步伐,明確了2017年實現特別行政區長官、2020年實現立法會直接選舉雙普選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台灣世新大學教授王曉波先生對此給予了客觀評價:“香港以前有自由沒民主。回歸以後,增加民主,沒有減少自由”,民眾享有的公民權利比他們受英國統治時期增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