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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勞教案的“負面效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05 15:59:41  


 
  今年8月,任建宇向重慶市第三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重慶市勞教委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11月19日,重慶勞教委主動撤銷勞教決定,任建宇重獲自由。11月20日,重慶市第三中院審判長楊煜以任建宇人身自由受限制時,會見、通信、通電話權利得到保障,任建宇主張人身自由限制時間不應計入起訴期間訴訟理由不成立,駁回起訴。最高院《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在勞教所裡可通信和通電話,就等於限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嗎?對此, 重慶市第三中院法官豈能不知? 

  重慶方洪因李莊案諷刺薄熙來為“一坨屎”被勞教;彭洪因轉發漫畫被勞教;謝蘇明因跟帖被勞教。任建宇曾經的“難友”們,有的已成清白之人,有的還在為清白努力。人們不知重慶的薄熙來“時代”究竟勞教了多少人,現在還有多少人身陷囹圄?人們不知薄熙來“這坨屎”將害人到何時,誰能把重慶市眾多“因言獲罪”勞教案釐清?  

  公民對公共事件褒貶,對政治性公眾人物評價,對公共政策批評,屬於正常自由表達。法治國家,民主政府應對公民言論更加寬容。任何公權力的行使都須依法、審慎,尤其是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嚴厲處分措施時,即使面對公民過激不當言論,也應給予合理寬容!重慶司法部門堅持以犧牲公民自由為代價拒不認錯;不知他們頑固維持薄熙來專制到何時?或許任建宇上訴,是與潛伏著的“薄熙來”的一場政治較量! 此案絕不能止於撤消?不該把“薄熙來”的追隨者推上審判台嗎?不該有人為這些“因言獲罪”政治迫害案承擔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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