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
《新京報》報道,《條例》作為中國共產黨關於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部法規,明確了統一戰線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的方向原則,全面規範了各領域各方面統戰工作,是推進統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的重要標誌,在黨的統一戰線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條例》強調要加強黨對統戰工作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堅持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係的方針,積極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服務,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服務,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服務。
《條例》分總則、組織領導與職責、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港澳台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附則等10章46條。
《條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履行統一戰線工作職責,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是統一戰線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統戰部要切實履行黨委主管統戰工作職能部門的職責,發揮牽頭協調作用,認真遵守和貫徹落實好本條例。要進一步推動形成全黨重視、全社會支持統戰工作的良好局面,為實現黨的奮鬥目標凝聚共識、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