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民 (北京 編輯)
兩岸現狀是什麼?對這一問題向來眾說紛紜,台灣的統派、台灣的獨派和大陸各有自己的解釋。甚至在大陸,台灣研究領域之外的一般公眾,對此也存在各種誤解。
首先從法理角度看,大陸的憲法毫無疑問是一中憲法,主張對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領土都適用這部憲法。而台灣目前使用的所謂“憲法”也是“一中憲法”,而且也是主張“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傾向統一的“憲法”,其“增修條文”也有“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之表述。所以法理上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未喪失,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國家的現狀和事實沒被改變。
其次,從事實上看,台獨分裂勢力先後妄圖通過武裝暴動、法理台獨、文化台獨等各種台獨手法改變“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國家”的事實和現狀,但是武裝暴動路線被民進黨的議會選舉路線代替,法理台獨也在陳水扁執政時期被證明是失敗的、行不通的,台獨勢力只剩下“文化台獨”這一張牌。台獨勢力想從法理上和事實上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即便依照台灣現行法律,“‘領土’變更‘修憲’程序”須“‘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通過,公告半年後經選民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這個門檻是非常高的,2016“大選”勝選後的民進黨加上“時代力量”的總席次仍然達不到四分之三,法理台獨根本不可能。
既然沒法合法、合事實地實現台獨目標,民進黨更多地在做著偷換概念、占便宜的事情。比如1999年民進黨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說“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變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這句話狡辯的色彩很濃,“獨立現狀”意思是說台灣的現狀就是獨立的,這根本是毫無依據地在偷換概念,明顯是在吃中間選民、維持現狀民眾和統派的豆腐。台灣現狀不是獨立,分裂是未實現的,只是有人想分裂卻未遂。分裂是獨派的願望,需要促成獨立和分裂的是綠營,但他們還未促成獨立。兩岸目前依然是統一的,頂多只是存在分裂隱患。
也就是說,兩岸現狀是靜態的、沒分裂的,而民進黨的主張和所作所為卻是動態的、想要改變“沒分裂”這個現狀的。大陸面對民進黨,完全可以以靜制動,這樣一來人們將會看到,問題的焦點不再是大陸完成國家統一有多難,而是民進黨和綠營想要實現台灣獨立更是難上加難,比大陸的統一目標更要難上千萬倍。這樣一來問題和麻煩都丟到民進黨身上。
兩岸現狀的中間地帶和模糊地帶很重要,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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