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對王毅的“憲法說”有台灣輿論認為,這意味著大陸接受了“中華民國”,或大陸正視“中華民國政府”存在於台灣的事實。正如大陸學者指,這是“別有用心的過度闡釋,完全錯誤”,因為這就變成大陸反對的“兩國論”了。王毅部長對台言及“憲法”,只是對暫時、或曰在一定乃至相當時段,容讓不主張分裂國家的“另立分治”的台灣,對他們自己應該遵循的“憲法”的提及。這其實蘊含對“台獨”言行違法的雙重指認:台獨,不但觸及大陸已經最大寬容、讓步後的底線,也是“違反他們‘憲法’的”。這種挑戰大陸底線、對台自己的法律來說也“違憲”的行為,是兩岸都不能、不該容忍的!
因此,應該說,王部長之言,是柔中寓剛,是剛為裡、柔為表且為實的(因為,大陸真正的心願,是“實心願柔”)。還是對兩岸一中乃至“和統”,力促、加壓;是為萬一不得已須對台“武統”,明言、正名!
不是嗎?台獨持續不斷挑戰大陸已經最大寬容、讓步後的底線、對台灣自己的法律來說也“違憲”,是兩岸都不能、不該容忍的,不強力、用武乃至動武阻止,又能如何?統,乃依兩岸各自法律皆合法之目標。對執意違法、違憲的分裂中國台海兩岸的台獨,強力、用武乃至動武阻止,乃雙重合法、合其憲法之行為!
近見大陸有學者有提“和平統一無望”,有提可改采武力統一快速解決台灣問題。
這裡以為,和統、武統,可能還未必是一個可以“一朝單選,即行不變”的抉擇。其應是一個依據現實和可能,不斷做動態調整的過程性選擇。而現在,為兩岸一中、統、和統或武統,明言其法理;對兩岸一中、“和統”,力促、加壓;為萬一不得已須對台“武統”,明言、正名,正當其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