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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時被發病同事殺害 單位拒賠償
http://www.CRNTT.com   2018-10-26 13:22:34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保安小袁在工作期間遭遇不幸,被同事小周持刀殺害。經公安偵查、司法鑒定以及法院判決,小周患有精神分裂,作案時處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經勞動部門認定,小袁身亡屬工傷。

  當小袁的父親在申請工傷賠償時,發現陝西安保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卻未給小袁購買工傷保險,此外該公司並不認可其死亡屬於工傷,事情過去半年有餘,仍未向受害家屬賠償。

  保安正值班

  遭發病同事刺殺身亡

  2018年3月28日凌晨2時許,位於西安市東新街的中國銀行大樓門口的保安亭內發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案件。在該案的案卷中記載,案發時小袁正在保安亭內值班,被嫌疑人小周持刀刺殺。

  “小周和我孩子是同事,當時小周已經下班,我孩子正在值班。兩人之間並沒有任何矛盾。”小袁的父親昨日向華商報記者訴說著,“無論是公安偵破,還是司法鑒定以及最終法院判決,均認為小周是精神分裂發作將我孩子致死。”

  陝西樂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茂分析,小周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承擔民事責任,此外由於小袁是在工作崗位上被患精神病的同事無端殺害,屬於工傷,也應申請工傷賠付。

  安保公司承認

  沒給員工買工傷險

  孩子死在了工作崗位上,小袁的父親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鑒定。經新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小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屬於工傷認定範圍,認定為工傷。

  “小袁雖然是在這棟大樓從事安保工作但不是我們的員工,整棟大樓的安保由陝西安保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物業只是日常工作管理。”昨日,東新街中國銀行大樓新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負責人說,“在小袁出事後,物業公司也積極協調受害者家和安保公司處理此事。”

  記者注意到一張工資單,單據上小袁事發前2月的工資項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補助等,未出現應有的社保扣款項,但卻另有一項寫著“補社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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